难不成他们以为,如此责任就轻了?

开玩笑,要知道家奴是有卖身契的,生死都在主家手里。

这般出卖主家,还能有个活?

看了整个卷宗,整个案子的在贾雨村的眼中,其真实性应该是,冯家并没有在拐子那里买了英莲,只是下了定钱。

等到薛家买了这丫头后,冯渊又不甘心了,“去找拿卖主,夺取丫头”。

冯家是先动手去夺人,主动打到薛家家门的。

而薛蟠购买丫头的行为,是合法的。

冯渊之死属于多人械斗,此类械斗属于宗族冲突、宗族械斗。

那么,薛蟠的事,就不叫个事了。

所谓,乡间自治宗族自治,县官不下县。

薛蟠虽然打死人,可是死于宗族械斗却是不用偿命的。

因为这等事,法不责众,大多私了赔偿,到官府也是赔钱了事。

薛蟠与冯渊发生的冲突,双方都是带着家丁奴仆的械斗,是典型属于宗族械斗案!

贾雨村曾经做知县的时候,就见识过过此类的案件。

如,陈林两家的械斗案!

陈、林因为赌博口角发生冲突以后,陈冲、天湖乡等地的陈姓得知消息,立马组织起来支援石咀。

岭背林姓寡不敌众,最终被杀死五十五人,而陈氏家族死亡三人。

幸亏新会县令彭君谷当机立断,派兵前往镇压,才结束了械斗。

虽然出了人命,但惩治法不责众。

最终彭君谷县令以林姓多死亡52人为由,而让陈姓赔偿,一条命赔200两白银,此事也就告一段落。

这么看来,责任最大的还真不是那呆霸王。

但是,没有办法,谁让这就是个弄薛家的局呢。

贾雨村算是明白了,整个案子都是个圈套。

是给薛家的圈套,也是给自己的圈套。

因为这里还有个避无可避的人!

就是那拐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