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盘鸡

食光记 太黄君 2115 字 26天前

大学的第一餐,吃的是新疆大盘鸡,滋味早已忘却,只记得鸡很大盘,需四人分享才能消化。吃完鸡的汤汁也不浪费,会给一大份皮带面拌着,没有吃过西北美食的我们,哧溜哧溜,吃得快意。

提议吃大盘鸡的是高中好友毅丹,他父亲以前是军人,毅丹自幼和母亲便随着父亲在外,想来北方也是待过的,所以他对面食独有一种情怀,而我与大学室友都是典型南方人,偶有聚餐,也是米饭炒菜为主,西北菜馆是几乎不去的。但是,大盘鸡作为新疆美食的名片,却被拿来调侃过,说起来,皆因我室友大喇叭的一宗事。

大喇叭那时不叫大喇叭,他生得人高马大,五官立体,有着橄榄球运动员般健硕的身材,肌肤也是白皙如雪,只是络腮胡子教他显得有些粗犷。我们初次见面,一致认为他阳光帅气,便帅哥帅哥呼唤他,这与今天广州餐饮界逢人爱叫老板、帅哥、美女不同,那是发自真心。

帅哥藏不住话,一有想法,便会广而告之。入学第一周,他即宣布相中了英语协会的一位女士,不久便把对方姓甚名谁、来自何方、就读专业打听得一清二楚。当时我有给人取绰号的恶习,班里有一女生长发留到脚跟,头发末梢因缺乏营养变得扭曲,我将她命名为“水母”;有一人自称得过普通话比赛三等奖,就叫她“三等奖”;而帅哥追求的女士是XJ人,我刚吃大盘鸡不久,便将其代号为“大盘鸡”。

我们私下组队偷看过“大盘鸡”,实话说,姿色平常得很,个子瘦小,椭圆形脸,细长而小的双眼,像是两颗橄榄核。于是我们理所当然认为以帅哥的条件,拿下大盘鸡女士绰绰有余。帅哥也这么自信,每晚入睡,他便主动谈起其与大盘鸡的进展,然后问:“你们觉得我追她困难吗?”

室友阿磊赞美了一番帅哥的盛世美颜,说一点不难,帅哥听完哈哈大笑。

帅哥大概花了一周约到大盘鸡女士,回来后得意洋洋,声称把大盘鸡女士给强吻了,对方反手给了他一巴掌便跑了,想来是矜持吧,打电话哄哄就是。

但电话没讲几句便挂了,随后帅哥竟是嗷嗷大哭,说大盘鸡女士骂他是人渣,“我像人渣吗,我是那么好的人!”我们好言安抚,帅哥才合眼睡去。

次日,帅哥写了一封长信,说是要托人送给大盘鸡女士,要我们听一遍给出意见,信的内容我几乎忘光,只记得里面的一句话:“你看看我的嘴巴,算命的说我这辈子只能吻一个人,我是如此情不自禁,将自己交付给你。”

这话似乎戏剧化了些,但我又说不出哪里不好,贱贱的风格说起来还有些像莎士比亚风,在《仲夏夜之梦》里,海冷娜就曾对拒绝自己求爱的第米屈律斯,卑微地表白道:“即使那样,也只是使我爱你得更加利害。我是你的一条狗,第米屈律斯,你越是打我,我越是讨好你。请你就像对待你的狗一样对待我吧,踢我打我,冷淡我,不理我,都好,只容许我跟随你,虽然我是这么不好。在你的爱情里我还能要求什么?比一条狗还不如的地位吗?但那对于我已经是十分可贵了。”

当然帅哥远不及海冷娜痴情,也不会有仙王好心给他药水蒙蔽恋人的眼睛,那封信终究是没有打动大盘鸡女士的,当晚回来后帅哥哭了很久,之后长达一个月的时间里,他每晚都骂骂咧咧,说一些贱人、假正经之类的话,因为太吵,我们私底下,就将他的名字改成大喇叭了。

在2018年,大学同学阿斐给我看了一张大喇叭的照片,他尚未娶妻,照片上的他在健身房里秀着身材,体格更加强壮,头也秃了,脸上因过于白皙,反而让岁月的痕迹显得更加清楚,我想起大盘鸡的事情,也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

大学的第一餐,吃的是新疆大盘鸡,滋味早已忘却,只记得鸡很大盘,需四人分享才能消化。吃完鸡的汤汁也不浪费,会给一大份皮带面拌着,没有吃过西北美食的我们,哧溜哧溜,吃得快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