喉结艰涩地滚了滚,他开口:

“你还留着这个吗?”

“你说小白吗?”温意安顺着男人的视线看过去,不好意思笑了笑,没否认,“我很喜欢它的。”

这是她十六岁那年暑假,和周屹承路过街上的一个娃娃机时一眼就相中的玩偶。

原本只是觉得很可爱,浑身洁白却有着红红圆圆的鼻头和浅蓝色的小眼睛就多瞧了两眼。

但这只兔子被压在其它玩偶的下面,能钓上来的可能性不大。

想着为了一只兔子大费周章也没必要,温意安也根本没将喜欢这只玩偶的情绪表露出来。

寄人篱下的小孩习惯了将内心的想法藏起来,下意识觉得说出来对他人是一种负担。

那个时候,她很快收回目光。

然后身旁的周屹承却突然在娃娃机面前停了下来。

他说:“手痒,想试试这个。”

这人好像生来就没什么不会的事情,就连抓娃娃也是天赋异禀。

他大有把整个机器的娃娃都吊干净的势头,直到温意安说她已经拿不下了才罢手。

那天的阳光很刺眼,少年接过满怀的娃娃逆光而立,独属于这个年纪的肆意与张扬在这一瞬间放大到极致。

“有没有喜欢的?没有我再吊。”

温意安看了眼固执的少年和一旁快要哭出来的老板,指了指那只兔子,小小声说:

“有的。”

温意安也不知道怎么的,原以为在街边的一督只是被小兔子的长相可爱到了,这种惊艳感只会持续一瞬,然后随着时间的消逝而淡去。

但当周屹承将这只兔子放到她手上时,小兔子长长的耳朵垂着,她没有隔着娃娃机的玻璃柜,就这么与那双浅蓝色的小眼睛直直对视上时,好像就注定了,她会一直喜欢它。

后来温意安看过很多漂亮昂贵的玩偶,可那些都没有她的小兔子可爱。

“能被安安喜欢,是小白的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