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虽然嘉靖多次下诏,恢复开中纳粮,甚至在诏书中语气严厉的指出:今后各边开中, 淮浙等引盐,俱要查照旧例,招商上纳本色粮料草豆,不许折纳银两。其商人自出财力,开耕边地,上纳引盐者听。
但是开中纳银的比列还是越来越大,现在朝廷的开支剧增,急需银钱,故而鄢懋卿在奏疏中主要提出的就是如何增加国库收入。
鄢懋卿的着眼点还是在工本盐上,所谓工本盐,即盐运司先收买灶户的余盐, 后与正盐搭配开中于边。
在嘉靖三十二年时,方钝等人就已经上疏讨论过此事了,方钝认为:宜将割没银,量数扣作工本。淮南定价二钱五分,淮北二钱。收买余盐三十五万,与同额课一体开边。每引许带余盐二百六十五斤,仍在运司纳价。正、余共五百五十斤为一包。支掣既免报中之难,又无三包之费。而正盐在边,可广粮草;余盐在部,多获引价。国计边储,两有济矣。
嘉靖于是下诏施行,现在来看,还是为国家增加了不少收入,鄢懋卿的意思就是继续推行工本盐。鄢懋卿认为:应当增加盐课,大量增发工本盐引,来获取银两。
不过盐法关系重大,嘉靖怎么可能轻易就加以变更,虽然鄢懋卿的上疏非常有吸引力,但是嘉靖也不敢立即付诸实践,只是对严嵩说道:“事关盐法,还要详加讨论,不可轻举妄动,鄢懋卿现在都察院,要详细条陈,说明利害,方可施行。”
严嵩明白,这是基本对鄢懋卿的计划满意,但是嘉靖现在还要继续权衡,因为总理盐政可不是什么小官,其中的利益太大,交给鄢懋卿,嘉靖还是怕他把握不住,到时候激起民变,那就麻烦了。
因为鄢懋卿要求严禁私盐,提出克限法,给查稽私盐的逻卒规定 每季度须缴获私盐若干斤, 私盐贩若千人,运私盐船若千只,达不到便削免工钱。
看似可以立竿见影,但是嘉靖深知,这些私盐贩子,可没有那么好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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