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个,奴柘的优点就是,他不是一个人,这可以省去很多任何人相处的麻烦。
“说好了,跟着我,听我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哪天丢了小命,可以骂我,不能怪我!”我冷声道。
“嘿嘿,这么说来,妖爷是收下我了?”奴柘兴奋不已,咧嘴道:“那咱们怎么称呼?你叫我大哥?我叫你二弟?还是你叫我神仙?我叫你妖爷?还是各叫各的……”
“随你,但有一点,跟着我,把你的碎嘴收敛点。”
我松开脚,这家伙一个加速,爬上了我的大腿,然后轻车熟路地跳进了包里。
“妖爷,你这是要去救那人吗?你昨晚上不是说关你屁事吗?您不是说你们没半毛钱关系吗?你不是……”
“闭嘴!”我皱了皱眉。果然,留下这个碎嘴子还是个错误。
带上奴柘,我直接前往火车站。
天黑的时候,我就已经回到了云城。
多日不见,云城繁华依旧,只是,对于我来说,这座城市到处都是危险。
阿爷啊阿爷,希望你已经离开这了。
一直等到了深夜,我才悄然回到了胡同。
没有意外,我的店面和大头的店面都是黑乎乎一片。
为了摸清情况,我打算先进大头的店里瞧瞧。昨晚上他和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明显听见了狗叫声。大头家一共养了两只狗,除了上次被蛊虫杀死的斑点,剩下的是一只金毛。电话里的狗叫声,正是他家的金毛……
这说明,电话被挂断的时候,他就在自家店里。
我绕到店面的后面,正准备从厨房的小窗口爬进去的时候,奴柘忽然说道:“妖爷,小心,有血腥味……而且,还是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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