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文士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都不肯第一个站出来。
他们正值青春年少,意气风发的年纪,心中还存着大道理想,多数都很清高,不愿跪舔权贵。
即使是做一首贺诗,恭贺友人新婚大喜,他们也觉得有失文人风范。
特别是王俊逸是赘婿,为巴结权贵,不惜自降身份,他们大多数人心中是不耻的。
肯来赴宴,已经是他们底限,让他们做诗奉承王俊逸和侯府,事后肯定会被人耻笑。
当朝探花,前程远大,却不惜名节,甘愿入侯门作赘婿,有什么好称颂的?
“既然诸位如此自谦,我先来。”
新科状元裴思谦率先起身,向众人拱手致意。
他这一站起来,简直是雪中送炭,下雨送伞,解人于困窘之间。
王俊逸与有荣焉,心中不禁感慨,毕竟是同榜魁首,这气度,着实让他感动。
裴思谦踱步到正中红毯上,绕着王俊逸细细打量一番,脸上却无喜色。
停步沉吟了片刻,再抬头,一首诗便成了。
“侯门深似海,探花逐波流。”
“金鳞化锦鲤,甘作池中游。”
“灯影摇红帐,笑语解轻裘。”
“昔日凌云志,今成绕指柔。”
一首诗诵罢,众文士暗暗心惊,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随即暴发出一阵雷鸣般的喝彩。
“好,好诗!”
“果然是状元之才!”
“天下文魁,又岂是浪得虚名?”
“也只有裴状元,敢直抒胸臆。”
一班文士刚才还在为状元郎肯站出来而费解,心想状元郎难道这般没气节,甘愿给人家敲边鼓,为赘婿呐喊助威?
如今才看明白,状元郎岂肯做那种人。
状元郎这诗,嘲讽探花郎已达极致。
这诗的大意,正是骂探花郎不自爱,分明是金鳞之才,不日便能化龙,却甘愿当一条供人玩赏的锦鲤,沉浸在郡主的温柔乡里,早已没了昔日凌云之志。
王俊逸满脸羞愤,定定是瞪着裴思谦,到现在才明白,状元郎哪是来给他捧场的,分明是来砸场子的。
那些达官显贵们脸上,都流露出讳莫如深的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