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么想都是个正确的决定,可我不太想那么做。
怪谈是我写的第一本书,倾注的心血与牵扯其中的感情,或许只有读到这里的朋友能明白。
这不是钱的事儿。
我想把故事讲好,尝试各种风格,想办法让自己进步,这份心情从第一章到第一千四百章都没变过。
我想给王锦一个结局。
这个从小吃了太多苦的少年理应有个完整的,不那么沉重的结局,
拯救世界光芒万丈,或是开粥店轻松惬意,这些都很好,超级好。
总不能因为烂尾草草收场。
当然,现实是沉重的。
我依旧是个穷鬼。
说是为钱写书...钱也没挣到,倒不如说是为了读者和自己写书。
大家的评论远远比微薄的收入更能让我开心,我这个窥屏狂魔每天都重复着“点开软件——看看大家说什么了——傻乐”的过程。
所有书评,不管是西红柿还是塔某,我敢说自己看过百分之九十,甚至无限逼近百分之百。
所以请大家多发评论,这是我为数不多的慰藉了(17í_ì17)
咳,有点跑题,说回更新的事。
排骨是大二开始写的这本书,一晃眼已经大四了。
把重心放在写书上,再加上本身对专业就不太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