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狱狱卒端着一碗饭走来,懒洋洋的喊了一声,将碗随意的放到了牢房外面,筷子都掉落到了地上,态度很是怠慢,一点也没有把朱平安放在眼里。
对他们来说,不管你在外面地位多高,权势多大,名声多显赫,但是进了诏狱,你就是一坨烂肉而已,进了诏狱,能有几个人活着走出去的?!
至于叫朱平安书呆子,则是因为朱平安惯常早上晨读四书五经,又经常在地上写写画画的,所以,他们几个负责这一块区域的狱卒,都叫朱平安为书呆子。
“有劳。”
朱平安拱了拱手,对狱卒的态度不以为意,虽然晚了点,但是一日三餐能一顿不落的送来,这也是很难的了。
狱卒看都没看朱平安,懒洋洋的打了一个哈欠,一摇一晃的离开了。
朱平安从地上捡起筷子,用囚衣擦了擦,端起碗,大口的喝了起来。
早餐是一碗稀饭,大约是昨日剩下的,索性诏狱阴冷潮湿,倒是没有变馊。稀饭上面飘着几根黑色的咸菜条,是腌制的咸菜疙瘩切的丝。
这就是诏狱早餐的标配了。
朱平安用完早餐,将碗筷放在牢房外面,时间到了,自然会有人收走。
快到中午的时候,正在练字的朱平安听到了一阵脚步声,便伸手将写的字涂抹掉,然后抬头循着脚步声的方向望了过去,很快一行人出现在了朱平安的视线中——衣着华丽的太监以及制服统一的锦衣卫。
这一行人配置有些熟悉。
不过配置虽然熟悉,但是人却不一样,领头的太监是个陌生脸,不是冯保,不是陈洪,是一位陌生的太监;陪在他身边的是锦衣卫,朱平安认识,不是别人,正是将自己缉捕入诏狱的大红飞鱼服锦衣卫千户。
“朱平安,还不快点过来拜见钦差大人。”
大红飞鱼服锦衣卫远远的就向朱平安唤道,声音一如既往的如豺狼一样难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