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前两次出现的未遂后果之严重程度,谁也不敢排除有可能出现这种不计法律后果的过激行为。毕竟如果强制执行成功,同德公司从他们手里接过了景阳酒店的经营权,无论是玩成书还是程晓辉,都对社会彻底地失去了欺骗性,至少他们赖在景阳酒店,继续他们曾经迷恋的醉生梦死生活就没有可能了。
而这两个家伙,不但都为了长期霸占景阳酒店,保住自己的舒服日子,敢于花重金买通公安系统内部的腐败分子给洪海侠制造假罪名,面对有可能失去对景阳酒店的控制权,还“一个敢掏枪,一个敢悬赏”的公然漠视法律。谁又敢保证,他们现在就不敢继续花重金,买通江湖上的亡命之徒来以身试法呢?
毕竟自古以来就有那么一句“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名言,还有“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的江湖传说嘛。
也就是因为这样,中区党委和政府以及市一中院的官员们,虽然事先在【协调会】上已经知道了,"这次市委、市政府已经下定决心,要对景阳酒店经营权实施强制执行",但却不知道是哪一天?
更没有想到头一天召开的【协调会】,根本就只是虚晃一枪,其目的就是走完已正式通知辖区党政机关的《会议纪要》。实际上早在开会以前,就已经审核通过了"由市高法执行局制作的实施方案"。决定了第二天就采取具体行动。
在会上还宣布:“散会以后,市一中院执行局马上通知景阳大厦和酒店的主要债权人,务必从次日上午八点钟开始,带上所有的债权凭据,到市一中院执行局,去与景阳项目债权集中托管小组,仔细核对债权的真实性。谁如果耽误不到,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市一中院的法官们听说连酒店的债权人都由他们通知去他们一中院核账,还误认为市高法同意了把酒店债权,也交给他们一中院合并到大厦债权内一并执行的申请。可开心了。
他们不但立即通知了债权人,还要求相互转告。最好是一笔不漏地把酒店新增债权也核对清楚。集中起来把大数据一并交给市高院执行局。
要是能把最近这几个月玩成书和程晓辉在破坏性经营中赊欠的部分,累加出一个天文数字来,最终把市高法执行局吓得,不敢把酒店经营权剥离出来单独执行,那就太棒了。
他们想的是,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市高法执行局还要坚持实施强制执行,要是在执行中出了什么乱子,那他吴自清就会吃不完兜着走。至少执行局长就当不成啰。
他们那一阵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自我陶醉,为的还是自己的切身利益曾经受到的影响。也就是对“曾经同在一个办公室里为官,你吴自清今天却成了官大一级压死人的顶头上司,结果却因为一个案子踩虚了脚,就成了秋后的蚂蚱,那他还能嘚瑟个屁呀!”
可是,他们却万万没有想到市高法可以在事先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犹如神兵天降,在根本就没有向附近城区中法和区法院借调法警和执行法官的情况下,不知从哪里一下子抽调来了近200名执行法官和法警,支持对景阳酒店实施强制执行。搞了辖区地方势力一个措手不及。
辖区领导自以为得计,在参完会就开会,传递出了【近期要强制执行】的消息。不但等于是自摆乌龙,根本就等于是误导了那些敢于以身试法的亡命之徒,误以为他们还可以潇洒地享乐几天以后,再去认真考虑,到底是“是舍命?还是舍自由?”去为虎作伥!
更搞笑的是,费尽心机想搞得市高法执行局知难而退的市一中院的执行法官们,就在市高法执行局的法官们已经对景阳酒店经营权,实施强制执行的同时,他们还尽自己的最大努力通知并拖住了,有可能造成强制执行障碍的其他主要债权人。给市高法执行局的法官们顺利实施对景阳酒店的强制执行,提供了最大的帮助。
当他们知道了事情真相以后,他们已经被市委领导班子和市高法领导班子双双认定为不值得信任的"地方保护势力的听用工具"。
他们也同中区那帮甘愿与地方势力同流合污的地方籍干部一样,终于为自己【地方利益至上】的执法宗旨,付出了本可以不付出的沉重代价!
事实上不但是市一中院执行局,包括市一中院党组班子,很长时间都没有得到重用和提拔,就是因为他们死抱住“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执法方向,在本地企业与外地企业发生经济纠纷时,无原则地偏袒地方企业,不但给陵江的投资环境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严重地破坏了司法的公正性,也给自己的办案质量,造成了严重超过误判比例的投诉,极大地降低了市一中院在群众印象中的公信力。最终集体吞下了本可以不吞下的涩涩苦果。
这种印象发展到最后,就更是在升官不成的基础上,进一步地缩小了权力。
原陵江市一中院管理辖区,在原有中心城区的基础上划江而治,不但自己被一分为二地整成了市一中院和市五中院。就原来一中院管辖的地盘还划了一些出去,交给周边的其他中院管辖,级别虽然没动,权力却缩水了太多。
直到这个时候,市一中院的领导们才明白过来,小格局加短视的结果,就只配在【夜郎国】的地盘里为官。想跳出井口看看外面世界的精彩,那已经是下辈子的事情了。
毕竟岁月不饶人,几年的光阴就是一个任届,晃一晃,发发牢骚,任一下性,就溜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