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调经历,成了一种变相的腐败!

梁江涛深入了解这个问题后,专门开会强调,并让人事处出台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借调人员。

首先,被借调机关要严格把好选人关,必须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好的干部,不能敷衍了事,甚至当成人情、镀金工具。

一旦发现不合格的借调干部,随时清退。

如果再发现,将行文通报。

再者,取消该单位借调资格。

这一项对单位震慑极大。

省委办公厅的通报,地方市委秘书长必然要报给书记看,不敢隐瞒。

要是通报批评,你怎么交代?

要是取消了借调资格,等于打了书记的脸,你这个市委秘书长就自裁吧.......

其次,省委办公厅人事处也要充分履行好把好职责,而且全面考核借调干部的表现,借调干部也有试用期,不合格就会即刻退回,借调结束后,出具鉴定表,作为原单位重要的考评依据,还要放入干部档案。

而且明确规定,考评优秀的,会建议原单位考虑优先提拔或重用。

这对借调干部也有很强的约束力,一些能力水平不行的,自己就不敢来了。

以前就算水平不行,碍于情面,省委办公厅一般也不会退回,只是借调期满就让你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