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于大为决定先给他大儿子出口恶气,他继续看着杨乃刚说:“还有,我之前给学校捐的正姿笔,也没有他的份儿。”
“正姿笔?”站在门口的一些家长又开始骚动起来。
正姿笔是啥?他们一些人那可是听都没听过。
“我在市里面超市见过,就是那种固定写东西手指的,反正是个好玩意儿。”一个家长说。
“真没想到我家孩子还能白得这样的东西。”
“三年级学习使用钢笔的学生都有!”
于大为之所以给学校捐正姿笔,还是因为他大儿子,曾经于沐雨犯过一个在他人生中比较大的错误。
在油城的一个超市看到一个好看的蓝色正姿笔,因为知道家里穷,爸爸估计不会给他买,就选择了偷。
结局嘛,十倍罚款,于大为还给了大儿子一巴掌。
他说的那句话就是,“再穷也不能偷东西!”
这事儿孩子记了一辈子,自然也写在了日记本上。
只是打那之后,孩子就更懂事儿了,懂事儿有些让人心疼。
于大为给学校捐款的时候,明确声明,必须拿出一部分钱来批发正姿笔,等孩子们三年级学习写钢笔字的时候,每一个孩子发一个。
免费的。
其实正姿笔不贵,塑料的,主要就是起到帮助孩子矫正写作姿势的。
而且笔尖也都十分一般。
但于大为就是心里有口气!自家儿子当年没有的,他必须用自己的能力,让他无形当中全部得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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