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老季!老季!!

浮世愿 秃尾巴老陆 1971 字 9小时前

说到这里,话又要说回来了。

这迟慕声,自打成了孤儿,就被舌头一家资助了。

不仅是因为这迟慕声被舌头他爸认为有大福德,还更因为——那舌头的爸妈,就单纯的想给舌头找个伴儿,但又不想再生二胎。

哎?为什么呢?

原来这季春风他爸,就是争家产争了十几年,好不容易到自己手里了,绝不能让自己老了,看到两个儿子再争,索性,咱就只生一个!

也是凑巧了,那改革春风吹满地,Z国人民真争气。季春风他爸又是市里的大人物,必须响应号召,只生一个,绝不违背。

于是,迟慕声这“有大福德”的伴儿,就来了。二人一块儿住在大别墅里,不是亲兄弟,也胜似亲兄弟。

尤其那迟慕声,丝毫没有被这悲催的原生家庭影响,甚至好似看不出任何的痛苦,性格极其开朗。甚至比舌头还开朗,打小就讨舌头他爸妈的喜欢,温柔善良好说话,三好学生年年拿。

以至于舌头隐隐生出了危机:“莫非这老小子是想狸猫换太子,欲意篡位?!”

但迟慕声大手一挥:“你才姓季,你全家都姓季!”

舌头据理力争:“啊是啊,我就姓季,但你是不是也想姓季!?”

迟慕声:“我呸!我饿死也不当倒插门!”

哎?是这个理儿吗?但无论是不是,都不重要了。

一是:舌头见迟慕声,比见他爸妈都多,已经玩成一条裤子了,我季春风的家产即使是都给这小子,也不会亏待自己,就是这么相信他!

二是:这小子,虽然看似好说话,温柔良善的模样。但却有一个绝对的逆鳞,也是绝对的梦想。

梦想是什么——走遍世界,救助小动物。逆鳞也简单——绝不允许自己看到的任何小动物受委屈。

为此,季春风他爸冲狗踹了一脚,那迟慕声气得直接离家出走,还是舌头给哄回来的。于是季春风他妈想着,给这孩子养条猫猫狗狗?哎!不行,他还不要!

为啥?这是怀念他妈唯一的方式,还能为啥?但,为啥又不养?因为啊,这是直面失去他妈的双重伤害,他太害怕失去了。

所以,他永远救助,永远事了拂衣去,绝不赡养。

你说,就这梦想,就这品格,一践行就是十多年,任谁都放心。

但话又说回来了,为什么是狗剩?为什么收养了狗剩?

很简单,因为狗剩好似被一床那老头灌了什么迷魂药,对待迟慕声的态度,简直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极度赖皮,抱着他不撒手,主打的就是“本喵这么可爱,真的不再多摸摸我一下吗?”

迟慕声那性子,看着心都要化了,紧接着,狗剩猫爪一勾,挂脖。他抱下去,再挂脖。他跑了,第二天,挂脖。

养着吧,大概是真成精了…或许真有说法呢?不过,狗剩,你要是想走,我不留。你想留,我倾尽所有……

回神,回神。

这片沙丘,镜湖明月下,唯有二人,与一只猫。

一阵风过,轻柔地抚过二人的身体,带来丝丝的凉爽,在这漫天银河里,仿若整个宇宙,都在为它们闪烁。

舌头看着面前的迟慕声,打小就是嬉笑打骂的二人组,如今的迟慕声,倒是把他照顾地更像是个父亲的角色。

虽是经常贫嘴,但该做的,不该做的,全都是迟慕声来做。在他大小便失禁的时候,在他因剧烈疼痛而绝望到要自杀撞墙的时候,总是一次次地救他于绝望和难堪之间,无微不至。

不能想,不能想这些…...

舌头换了口气儿,那沉重无力的叹息,转为感慨,眸内温柔流转,找了个话头,与迟慕声闲扯道:“呵呵,狗剩确实很乖。倒是一床,那老爷子,还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