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郑谦这么聪明的人,怎么会落下这种把柄呢?
他点头答应,“没问题,而且……说白了,这也是我的家事。我来找你,也不是让你当杀手的。这么多年,我也培养了不少死士。我需要你的是……”
就这样,两个人展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对谈。
除了偶尔爆发小规模的争吵之外。
总体来说还是很和谐的。
足足两个半小时后,郑谦与拉赫曼才从房间里走出来。
等到重新回到餐厅时,没想到大家都还在。
只不过在享用完美食过后,正在聆听英格兰传统民谣。
这里的民谣与美利坚的乡村音乐略有不同,尤其是歌词非常有文学性,听起来就好像是动人的叙事诗一样。歌手是个质朴的男生,谈着吉他,似乎有些紧张。
下面坐着公举、男爵大人,以至于声音都有些颤抖。
说到爵位,为什么明明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有很多带英人民对此情有独钟?
除了在某种意义上能够划分阶级之外,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当普通人面对【有爵位】的男人时,是要在名字前面加上【SIR】的,从称呼上就瞬间贵不可言。
恰好这位歌手正在演唱莎翁的十四行诗。
更是让凯瑟琳想到了郑谦。
崔恒一个人喝闷酒。
“各位,欢迎你们来阿曼做客。”
出来之后,拉赫曼率先来到凯瑟琳那一桌问候。聊了会,这才起身来到崔恒他们这一桌,笑着举杯说道,“你们都是郑谦的朋友,也就是我的朋友,我对朋友,一向很好。”
崔恒微微挑眉,眼神里带着一丝玩味。
他也举起酒杯,若有所思地瞥了眼郑谦,随后笑着轻声道,“王子殿下,我本以为你要和郑谦聊的事情非常私密,但……这里虽然安全性不错,可也有闲杂人等,若是不小心被外人听到了,岂非有些不美?”
拉赫曼耸了耸肩,对此并不在意。
“全世界都知道,Mr.Bank的总部就在阿曼,而Mr.Bank的老板,就是我的兄弟郑谦。与其遮遮掩掩,不如大方一点。崔恒男爵,用你们九州的古话来说,就是——”
“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咱们都是君子,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