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但凡团队多一个人,都不知道怎么分了。
这样的个性组合,在夜店立马宣扬起一阵小高潮,主要是歌曲也带感,没法更贴合夜店的场景了。
……
托马斯和布鲁斯又找来了。
“老板,我们的《Just Dance》,火了,公告牌第九!”
王援朝一愣:
“我们的歌这么火了?”
主要是,这首歌的风格,和当下大家喜欢的调调,有点区别。
但好的东西,就是好的,不管是过了几十年,还是提前了几十年。
而且里面核心的内容,跟当下漂亮国的社会氛围,十分契合。
托马斯和布鲁斯互相看了看,老板对自己的作品这么没信心的么?
他们就把刚刚公布的最新一期的Billboard Hot 100公告牌百强单曲榜分享了一下,在埃莱克特拉唱片运作下,这首歌飞速窜升到第九。
也许有人觉得吵闹,但它的节奏感太好了,让人耳目一新,而且朗朗上口,谁都能跟着音乐扭两下。
很多摇滚,是摇滚爱好者喜欢,而《Just Dance》,还带有流行元素,还有一点电音的味道,除了摇滚爱好者,其他人也觉得很不错,这就火出圈了!
甚至有的电台还打电话给发行单位埃莱克特拉唱片,主动索要唱片。
霍尔兹曼不好意思来找王援朝,因为开始他觉得这首歌有小火的潜质,他个人来看,不是太喜欢这样风格的单曲的,谁知道又看走眼了呢?
结果没想到,这首风格迥异的单曲这么火,这会他正在加班加点,让工厂追加产能,争取更大范围的宣传和铺货。
他也越发觉得自己可能不适合音乐产业这个行当了,大火单曲送给他,居然没有运作成单曲榜空降冠军!
再搞不清状况,埃莱克特拉唱片也知道,这是一棵新的茁壮成长的摇钱树!
再努力一把,下周的单曲榜冠军,非《Just Dance》莫属了。
到时候还能跟华纳卖个好价钱,嗯。
霍尔茨曼觉得第一次见面时,亚当·王的“帮忙抬价”的话,一点也不冒昧自大了,是他自己没有眼光。还好他当初态度很好,都准备放手这块业务了,也就无所谓了,阴差阳错有了这份合作。
没有谁,可以跟钱过不去。
埃莱克特拉唱片已经好几年没遇到这么大火的歌曲了(其实也就两年),上下十分亢奋。
虽然托马斯和布鲁斯都是埃莱克特拉唱片出来的人,但他们俩普遍觉得,缪斯音乐被埃莱克特拉唱片耽误了,如果让华纳或者环球这类大公司操作,可能直接空降登顶了!
因为公告牌的排名,是计算一周的销量和电台点播。
而埃莱克特拉唱片,并没有第一时间投入足够多的资源,也没有选择最合适的时间。
数据不会骗人,他们俩此刻对公司的未来和发展,无比有信心。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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