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到警局,确定我的身份后,我被带到审讯室。
大概是因为没有确定我就是犯罪嫌疑人的缘故,所以我没有被带上手铐,只是坐在一张桌子对面,接受警方的盘问。
“晏隋先生,请问你跟哈维先生是否认识?”
我点头,这种事在警局没必要说谎。
“那你们具体是什么关系?朋友?”
我立马摇头:“我觉得我们绝对不是朋友,我们不过见过几次面,没有太深的交流和频繁的交集。”
他们一边问,一边记录我说的话:“那你跟这位哈维先生有过节吗?”
我微微皱眉,事情跟我猜测的没有太大区别。
不过我还是没直接回答警方的问题:“如果你们认为和我和哈维有过节,我就会做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事吗?”
警方让我先淡定:“这次找你来,不过是想要向你了解一些必要的情况。”
“因为昨天有人亲眼目的你和受害人在马路上产生非常激烈的争执,哈维先生还被警方带走问询,当时的报警电话是你打的吗?”
确实是我的打的,这也没有必要说谎。
“没错,电话就是我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