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花大价钱,悬赏1000元一只到10000元一只,组织一帮村民去打猎。
结果猪没打到,隔壁村的狗死了十七八条,地里的南瓜被拱个稀烂,一个大叔被野猪啃成重伤,不治身亡。
林业局请来了专业的狩猎团队,结果那队长还被猪顶住命根,忙被派出所所长送进卫生站。
村民们也不敢随便狩猎。
不能枪杀,不能下毒,不能下套子陷井。
打野猪最有效的方法都不让用。
下捕兽夹的村民,被林业局给带走了。
派出所长不盯猪,就盯人。
古代农民起义,为什么宋江李逵那帮人,能合法持有短戟和朴刀?
不就是怕动物伤人?
怕人借着猎猪的话题,持枪,持弓箭,持十字弩乱来。
村民们,说:“不用工具,怎么抓猪?”
林业局说:“你敲锣啊!”
村民说:“我敲锣,它不跑啊……还顶我!”
林业局说:“那手抓!”
村民恼了,想手抓这位林业局的工作人员,被警察拦住。
林业局也算通情达理,说:“要不,警察同志,你把警力动员一下吧,这里老百姓又不能用枪猎猪,地里的瓜都让猪啃了。”
其他村民也说:“对啊,警察能用枪,也能用陷阱!”
结果派出所长义正辞严地说:
法律规定,只有200万数量的野猪,是二级保护动物呢!
开枪打死打伤,罚款不说,得蹲进去两年。
万一陷阱伤到人,警号也得销掉。
而这野猪呢?大伙都清楚,繁殖比村民都快!
村民外出务工多,留下来的都是,孤儿老人,要不就是光混,都在城里生娃。
野猪就不一样,一夫多妻制,在森林里开后宫,开银趴,一年两胎,一胎最少四只。
通往县城的马路上,三头野猪把隔壁村主任的车给撞了。
撞了不说,还用猪鼻子拆车。
主任车灯坏了,修车前,还得先给林业局赔5000钱,冒犯了高贵的二级保护动物。
从此,车躲猪,人躲猪,马路上,猪先行,人后行,地里的菜,猪先吃,人后吃。
村民们看见一头大野猪领着一队小野猪,嚣张跋扈地穿过马路,拱白菜,啃南瓜,猪叫声好似嘲笑,直呼,真是做人比做野猪还难!!
而在东京这地界。
猎猪环境比天朝稍微要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