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们也要尽量给她们,一部分人不婚的底气。
也要给一部分人,结婚的勇气。
更要给她们结了之后,敢离的勇气。
还要给她们离了之后,敢再结的勇气。”高悠说。
“现在这个社会,鼓励不结婚,太难了。但是因为你们的存在,才给了她们这样的底气和勇气。”
卢主任听了,就释怀了不少。
卢主任还聊到了,她前些日子,在报纸上,看到了高悠的一篇文章。
文章里说,社会好像对男人们最高的要求是“不”,而对女人的最低要求是“要”。
要求男人们,不要抽烟、不要喝酒、不要打人、不要随地吐痰、不要随地大小便、不要性骚扰女同事、不要性侵女性。
有些时候,还要在前面加个“请”字。
而对女人呢?
则是要求她们,要勤快一点、要温柔一点、要大度一点、要善良一点、要瘦一点、要白一点、要听话、要懂事、要贤惠、要孝顺、要忍一忍、要三从四德、要勤俭持家……
卢主任看了后,对自己这几十年的妇联工作,产生了怀疑。
因为她也常常会用那些“要求”,来衡量一个女性,是否达到了需要她帮助的标准。
毕竟她总不能夫妻拌个嘴的小事,都亲自去管、去调解。
如果一个男人,只是跟女人吵吵架,没有动手,那她觉得,这只是小事。
夫妻哪有不吵架的。
如果第一次动手,她会觉得,可能只是偶然。
毕竟,她上门的时候,男人们的认错态度,通常都会非常诚恳,保证下次一定不会。
有时候,她也觉得,夫妻吵架打架都是有原因的。
有时候是男方不对。
有时候是女方不对。
有时候,是女方太过斤斤计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