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他们不说,我们迟早也能找到。”
这话倒是没错,就是有点浪费时间,还是让疑犯亲口说出来的好。
警员们陆陆续续地回来。
他们把找到的钻石放在一起交给了莫子勋。
钻石的个头不大,都是碎钻,不过数量很多,那晶莹剔透、闪闪发光的模样很可爱。
“哪个是经纪文?”彭文山问道。
“是我。”一个面相奸猾、嘴唇留须的中年人开口应答。
“大角咀械劫案里面,你们抢到钻石都在这里了吗?”
“是。”
经纪文垂头丧气地轻轻点头。
他接到陈志斌的通知后,还准备让纸扎恩跑路呢,怎么也想不到警察来的太快,把他们一窝端了。
刚才他还帮着人家出主意跑去哪里呢,没想到自己也没逃掉。
这全都怪那个该死的陈志斌。
他们搞丧葬服务是专业的,抢劫只是客串,偏偏业余的没出事,反而是身为警察的陈志斌先出事了。
他怀疑对方能从警校毕业,应该是走后门了!
扑街仔。
也不说抵抗一下,直接就把自己卖了个干干净净。
要不是差佬手里拿着陈志斌的手机,又从楼上找到了抢劫用的枪械,打死他都不会承认自己是匪徒。
“阿sir。”
“我承认自己是鬼王党,那些械劫珠宝的案子都是韩江指使我们几个做的。”
“我要做污点证人,指控陈志斌是内鬼。”
经纪文想争取一下减刑。
堂倌、花仔荣、纸扎恩连声附和,点头如捣蒜。
嘁。
将死之人的侥幸心理而已,还以为能活着走出去呢?
“经纪文。”
“你们几个不是悍匪吗,械劫、杀人、连警察都敢开枪,能干的、不能干的全干了。”
“现在才知道害怕,当初的勇气呢?”
彭文山冷笑一声。
他拔出配枪指向对方,“我还是喜欢你们作案时桀骜不驯的样子。”
砰。
砰砰,砰。
连续的枪声响起。
彭文山慢慢收好配枪,环视着周围神情震惊的警员们。
“疑犯穷凶极恶,在抓捕行动中试图持枪反抗,然后被我当场击毙。”
“莫s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