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坐到饭桌前,沈远志先给郑氏盛了一碗羊肉汤,温声道:“入秋了,天凉,喝点羊汤暖暖身子。”
郑氏接过汤,掰了烧饼放进去泡着。她喜欢吃被泡软了烧饼,夹着羊汤特有的香味,到嘴里就融化了。
沈远志看着郑氏吃的开心,想着今日徒弟严川谷带来的消息,举杯喝了一口酒,心里想着那些事,一时失了神。
“你这是想什么呢?”郑氏拿手在沈远志面前晃了晃,等他回了神,递给他一个烧饼,里面夹了满满的羊腿肉和芫荽,上头洒了一点胡椒。
沈远志咬了一口烧饼,慢慢嚼着,抬眸看了郑氏几眼,轻声说道:“淑兰,我们往南方去吧?”
郑氏一愣,脸上笑意凝固了,手里的筷子也放下了,眼睛泛起泪意,扁了扁嘴道:“婆母还是不肯接受我吗?”
沈远志瞧见她要哭了,忙道:“没有,是我一个朋友在南边行医,说是那边医馆给的待遇好,咱们在徐州,每月不过十两银子,这哪够啊。”
郑氏却不信,“咱们又没什么花钱的地方,要那么多钱做什么?山长水远,背井离乡,能是多好的差事。再说,若是我把你带走了,婆母对我更有意见了。”
沈家是不同意沈远志娶郑淑兰的。两家是旧邻,从前相处的也挺好。郑家两子一女,把郑淑兰养的太娇,动不动就哭。沈母正因为是旧邻,知道郑淑兰的脾性并不适合做主母,是以一直没喝郑淑兰的媳妇茶。
沈家给沈远志看中的女子是医馆坐堂老大夫家的女儿,因为接连守孝误了花期,已经二十三了还没出嫁。
沈远志却觉得自己都三十四岁了,还娶过一回,配不上人家云英未嫁的姑娘,所以才跑到了丹徒去。
沈家原本想的是让他散一阵子心,说不定回来就想娶亲了,没成想他娶是肯娶了,要娶的却是寡妇郑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