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后,当李维·蒙森被疯神选民抛向高空时,他会想起哥哥带他惩戒虐猫者的那个早晨。
当时晨雾还没有散去,他们沿着黑水河畔踱步,斗篷和帽檐上沾满了晶莹的露珠,哥哥亚兰的神情无比严肃,他抬起手指,指向芦苇丛里一具漂浮的尸体。
“看!”
那是一只银白色的母猫,它两眼鼓胀,嘴巴微张,尸身上爬满了水黾和龙虱。
“诸神啊,这是管家!”小李维皱起鼻子,眼眶传来阵阵酸涩,他当然认识这只猫,这是只骄傲的小家伙,它曾在黑曜堡里昂首阔步,与蒙森家的年轻一代共同进餐,仆人和孩子们喜欢叫它“管家”,侍卫和骑士们则称呼它为“将军”。
“菲雅已经为管家的失踪哭了三天三夜了。”亚兰沉声说道,“李维,我希望你能保守这个秘密,就让她以为管家是走丢了吧。”
小李维跟在哥哥身后,默默地点了点头。
“但我们……不能饶过凶手。”亚兰轻轻捧起母猫的尸体,管家的四肢尽皆折断,如一团稀泥般瘫软。
——
就像我现在这般。
划破层层浓雾,李维再次看见了湛蓝的天空,他知道,紧随其后的将是毫无悬念的坠落。
管家也是如此。
那只可怜的小猫,被满怀恶意的凶手逮住,举到半空中,突然疯狂挥舞旋转,接着用力往上一抛。
就在这看似玩乐的行为中,强者将弱者的生命剥夺。
——
李维记得,他和哥哥埋伏在高高的芦苇丛中,因为哥哥曾在某些恐怖故事里读过——凶手总会返回现场,欣赏他们的杰作。
只是不知道多少倒霉蛋因为凑巧经过凶案现场而被卫兵逮住,在严刑拷打下承认自己是凶手,蒙上不白之冤——就像菲雅故事里的那个女扮男装的尤莎一样,小李维不禁胡思乱想。
可是那天,他们确实等到了凶手。
那是一位略有些面生的侍卫,身材魁梧的他在两个少年眼中仿佛一头巨熊,侍卫来到河边,用脚勾起管家的尸体,接着发出放肆的大笑。
“贱人!这就是你在我靴子上撒尿的后果!呼哧!”
一声响亮的喷嚏,随着而来浓厚的酒精味把躲在芦苇丛中的李维熏得忍不住作呕。
“谁在那里?”侍卫吼道,拔出腰间的利剑,“躲躲藏藏的混蛋,滚出来!”
“是我,亚兰·蒙森!”哥哥朗声站了出来,“侍卫!说出你的姓名和职责!”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如惊雷闪过,侍卫被酒精迷糊的大脑顿时清醒了一半,他跌跌蹒蹒地试图站出军姿,手举到半空中想要敬礼,最后却尴尬地挠了挠脑袋。
“少爷,我不知道您居然在这里。”他瞪大眼睛,一副痴傻的模样,“我是大罗兰,黑曜堡的前哨守卫。”
“你在执勤时间饮酒,还擅离岗位!”亚兰皱起眉头,“这就是你想回报给蒙森家族的忠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