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舍,热闹起来了。
马家一堆恶霸对这个地方的统治结束了。
这里善良的村民们在被压榨了多年之后,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而上级任命下来的村支书兼村主任是这个村子里的回乡来的:谭哲。
拄着一根文明棍的谭哲戴着一副让人高深莫测的能把大半张脸都遮在镜片后边的大墨镜。
用一身世界级的大牌子包装起来的男人与从前那个割猪草、背菜的少年大相径庭。
回到这个他曾经发誓这辈子再也不想看到的地方。
谭哲才知道,他对这个地方的感情有多么的深厚。
只不过,从前在京师里流浪,朝不保夕,前路无望,才认为自己离开的义无反顾,且恨得地久天长。
而自己内心对故乡的爱,也不过是用恨做了一个金刚罩,像一个不能打开的封存起来的心灵的宝藏一样。
爱,就在那里,从未减少一丝一毫。
这是生他养他的故乡啊。
钱是好东西。
它能让一个穷苦自卑的人变得自信而嚣张;
它能让你觉得全世界都伏俯在你脚下。
一个可以在这个社会上颐指气使的人,必然是富贵中人。
而在风雨里飘摇了半生,还坚守着自己做人的底线的谭哲终于迎来了他的柳暗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