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为凭他们家在村子里的威风,靳秀花会自动上门提供服务,他虽然觉得她长得不错,但,睡一睡可以,真娶回家来,还带着个小尾巴,他才不干!
大话放出去了,靳秀花却没有如他所愿去找他谈谈。
于是,在一个宁静的夜里,他就在同伙的帮助下,翻到了靳秀花的院子里,摸进了靳秀花的房子。五岁的李顺正是贪玩贪睡的年龄。睡得很熟。
于是,就在儿子的旁边,靳秀花,一个年轻的女人,被同宗同族的李万糟蹋了。
她怕让儿子看到自己不堪的样子,嘴唇都咬出了血。天亮,她就上了吊。
上吊之前,咬破手指头在墙上用血字写下了李万的名字。
李顺,则被爷爷奶奶领回了家。
等他长大之后,慢慢的知道了自己的家仇。
而李家自恃在村子里当权,也并不避讳这个已经长大的孩子。李万此时已经结婚成家,儿女都十几岁了。
随着年岁渐长,李万早就没有了年轻时的张狂与孟浪。妻子也是个和气的,两口子一心一意往上奔,日子过得也是村里拔尖的。
只是每每走到李顺家一把锁锁起来的院子,他的心里就不舒服。
年轻的时候,怎么就做出来那种不是人的事儿呢!农村里有句话就是:踢寡妇门,踹绝户坟。那是被世世代代诅咒的缺德行为。而自己呢,不仅仅是踢寡妇门,还睡了人家,逼得一个好好的女人走上了黄泉路。
唉。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幸亏,那天晚上帮着他上墙的那个人在水库里游泳时淹死了,他心里也舒了口气。这下子就死无对证了。没了证人,哪怕是以后被李家的孩子追问,他也可以说是死无对证。那个血字的事,他也听说了。不过,李国庆家的哥哥姐姐都是老实的,知道鸡蛋碰不过石头,就悄悄的把那个血字洗掉了。再也不提。
哪怕是自己父亲领着自己去吊唁死者的时候,她们虽然憎恨自己,也没有当场发作。这就算是掀篇了。
一年一年的过去,十年,二十年过去。
自己家族又大,李顺,独力难支。没什么可怕的。
他们不知道的是,在他们看不到的地方,李顺长成了一只狼。他等待着自己力量更强大的时候,他一定会向敌人显露他的獠牙。
他要将他们撕碎!为自己的母亲报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