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八十万两白银

“一个月内,我非但不会受到父皇的惩戒,反而可以褪掉双字藩王,换成单字藩王。”

“若是我没做到,一千血衣卫属于本王亲卫私产,便赠与孙大人。”

朱慈烬眼神中闪烁光芒,开口道。

一千血衣卫!

孙传庭眼神中同样闪烁精光,这些血衣卫的实力,可是亲眼见到,个个非同凡响,以一挡十不在话下。

若是将这一千血衣卫充入军队之中,即使是再烂的军队,也能瞬间提升超强的战斗力。

眼馋。

孙传庭确实是眼馋朱慈烬的这些血衣卫。

而且,孙传庭刚刚在门外还认为,朱慈烬只有五百血衣卫,没想到竟有一千血衣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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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五百血衣卫去干嘛了?

“好,只是希望到时平阳王言而有信,尽快将血衣卫过于微臣才是。”

孙传庭心中振奋无比。

有了这一千血衣卫,定可以杀的叛匪片甲不留,拯救大明百姓水火之间。

“孙大人,我还没说,我若是赢了之后的事情呢。”

朱慈烬笑了笑,开口道。

“赢?”

“哈哈……!”

孙传庭捋着胡子笑了笑道:“平阳王能保住性命已是大幸,便莫要想着那些天上掉馅饼的事情了。”

藩王之中。

单字为贵!

如秦王,晋王,燕王等单字王,都是亲王!

又如平阳王,琅玡王,淮南王,九江王等双字王,都是郡王!

朱慈烬便是郡王,还不是亲王。

想要从郡王提到亲王,那要有滔天的功劳才行。

如今,朱慈烬刚刚斩杀朝廷命官,拿什么升那尊贵的亲王?

笑话。

在孙传庭心中,朱慈烬所说的,不过是笑话罢了。

“孙大人,我若是真的赢了呢?”

“好,你说。”孙传庭无奈摇了摇头道。

“听闻孙大人膝下有一女,生的落落大方,大家闺秀之风范,名为孙木兰!”

“若是本王在一个月之内,升任亲王。”

“孙大人,便将孙木兰许配给本王如何?”

朱慈烬嘴角挑起一丝笑容,终于说出了心中的真实意图。

“什么?”

果然。

话音刚落,孙传庭一双鹰目之中流露出敌意望向朱慈烬。

原来这小子,是在这里等着自己呢?

自家确实有个女儿。

如今刚巧到了出嫁的年纪,生的五官精致,身姿窈窕,英姿飒爽。

一领锦袍殷战血,衬得云鬟婀娜。

更飞马桃花一朵,展卷英姿添飒爽!

手中一杆桃花长枪!

战场之上,宛如女战神降临!

深宅之中,则是温婉的闺房大小姐。

有这样的女儿。

即使是孙传庭也认为,是自己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大皇子的身份,确实配得上自家女儿。

但。

朱慈烬还能活几年?

太子的眼中钉,今日又犯了这么大的过错。

一旦自己女儿嫁给朱慈烬。

相当于自己表明了一种政治态度,自己站队朱慈烬。

到时,太子爷一定会连着自己清算。

一箭双雕!

好算计!

可是,一个月的时间从郡王升至亲王,还是在犯了眼前这么大错误的情况下,绝对不可能。

一千血衣卫!

女儿和自己的站队!

“好,你若是能够在一个月内成为亲王,我便将女儿嫁与你。”

最终。

孙传庭还是没能忍住一千血衣卫的诱惑,应了下来。

至于一个月之内升至亲王?

呵呵,别开玩笑了。

这是绝对不可能的,神仙来了也做不到。

“孙大人,一言九鼎!”

朱慈烬心中一喜,眼神中绽放出阵阵光芒道。

“我孙传庭,自然一言九鼎。”

孙传庭态度坚定道。

二人又聊了一些城外乱匪的事情,如今平阳附近有最大的一伙叛军,是附近最大的一个土匪山寨吞并了平阳周围几个土匪山寨。

最后,又招募了一大群百姓集结起来的。

大概一万多人。

攻陷了阳谷县作为大本营,平日里也不断派兵掠夺周围县城农户。

阳谷县城墙较高,易守难攻。

孙传庭很是头疼,如今也只是征召了两千兵马,若是想要攻城,这两千兵马可是远远不够的。

无钱无粮,怎么征召兵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