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于是,就有了当地父母官,纳当地豪族家大丫鬟为妾办法。
这豪族的家的大丫鬟也不是普通的角色,类似贾家鸳鸯之类的,常年伺候在主子身边,感情深厚,差不多相当于半个主子。
平日连那不得宠的正经主子都要巴结人家,一旦遇到这样的机会,能嫁给当地的父母官,这样的人立刻就会成为家族养女。
如此,从奴仆的贱籍发回了良籍不说,她还不算本地人。
因为,改籍贯需要三代,不是简单落户就行了。
这就能合法的规避政策了。
娇杏就是这类的典型。
贾雨村娶娇杏当时并没有立即出现问题。那是因为,娇杏能不能成为甄家的养女,甄士隐说的不算,要甄应嘉说的才算。
甄士隐不过是自称姑苏甄氏可他也没过三代呢,也不算完全脱了甄家。
再加上,当时甄士隐已经出家,收养女的事情,当家的男主人不在,礼仪上也容易被挑毛病。
那为何后来贾雨村又“擅纂礼仪”了呢?
问题出在是把娇杏扶正,扶正则娇杏还是甄家婢女,就不行了,贾雨村犯了礼仪当中“以妾为妻”的那一条。
本朝律:“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
《户律·婚姻》也有关于“妻妾失序”的规定:“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若有妻更娶者,亦杖九十”
意思是,一个男人,如果把老婆降格为小妾,要打一百板;如果老婆没死没被休,却拿妾当妻子,让她主内管家,则要打九十大板,而且男人做的此类安排法律上无效。
贾雨村有功名在身,娇杏是女婢贱籍出身不能扶正。
可是那时候他少年意气啊,为了报恩,什么都敢做。
当然,贾雨村娶娇杏除了是报恩以外,还有和甄家联姻的意思。
为了让贾雨村能合法的娶娇杏,那么金陵府的甄家就得有所表示。因为,当年贾雨村翰林喜报的,就是甄家。
甄家拿了甄士隐留下的善缘,实现了避税的利益最大化。等贾雨村再到汝州探访甄士隐的时候,两者就必须要联盟。
这才有了,甄家传甄士隐的岳父封肃问话。
这就是在争取那翰林牌坊的树立资格。
不要小瞧了这个,这在历史上是有明晃晃的实际例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