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贾知府扫了那门子一眼,带着几分埋怨。

看的那门子是胆战心惊,可也不敢多问。

贾雨村是不喜欢这人的,凭多几分闲事。

二人早就是旧相识,当初贾雨村落魄的时候,借宿在甄员外家附近的庙里,这门子曾经是那庙里的沙弥。

不想经年,是山河变迁,这和尚不当和尚,倒是当起了差役来。

真是自甘堕落啊!

怎么说和尚到底是化外之人,比这差役是清贵了许多。

多少这葫芦僧有些不知道好歹了。

尤其是,这和尚好不经事,我贾某还不知道那涉案女子是那甄员外家的女儿英莲吗?用得着你告诉我。

那可是我大恩人家的女儿,自己上来第一眼就看出来这是谁了,还需要你提点不成!

可是,贾某却不能与她相认,因为这门子不知道,自己这续弦的妇人,是甄员外家曾经的侍女。

夫人已经被自己扶正,所以,她的身份是在甄家过了明路的养女,而不再是奴籍的下人了。

若按照本朝律,一旦自己与英莲相认,此案件自己就必然要回避的。

那时候,英莲落得个什么下场,可就不好说,多半会被再发卖出去。

可是,王大人生生的把自己提到了这个位置上,难道说大人不知道自己夫人是甄家人这档子事吗?

还是情急无奈下,没得办法的选择?

显然不是了!

这就是在逼我贾某选边啊。

王大人有心从那太上皇一党,跳到帝党一边去,这是整個派系都知道的事。那么所有和太上皇一党有瓜葛的人都需要表态了。

甄家是太上皇的人,自己的夫人又是甄家人。涉案的女子又是甄家的女儿,王大人这是让我交个把柄给他啊。

所以,案子自己必须办,不能推。

可是,王家是王家,甄家是甄家,薛家是薛家。自己得把这把柄给王家交上去,可是也不能对不起甄家,尤其是不能对不起这甄员外家。

如此,只能委屈薛家了。

贾雨村继续翻了翻卷案,希望在上面找到办法。

这卷案倒是详细,只是上面的三次陈述却有差别,这里面的细节可就差距很大。

一次是冯家奴仆的陈诉。

“被殴死者乃小人之主人。因那日买了一个丫头,不想是拐子拐来卖的。这拐子先已得了我家的银子,我家小爷原说第三日方是好日子,再接入门。这拐子便又悄悄的卖与薛家,被我们知道了,去找拿卖主,夺取丫头。无奈薛家原系金陵一霸,倚财仗势,众豪奴将我小主人竟打死了。望大老爷拘拿凶犯,剪恶除凶,以救孤寡,死者感戴天恩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