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被这么用力拍着,林朝脸上半点疼痛的反应都没有。
见到自己的好友,她爽朗一笑,将肩上与人体型一般大的野猪放在地上。
咚的一声,激起一层黄土灰尘。
“我今天上山打猎看到的,这家伙肥得很,肯定偷偷吃了村里多少庄稼。我就把它打死了。”
后面走过来的李梧几人看到这尖嘴獠牙大黑猪,听到林朝随口说的话,都情不自禁瞪大了眼睛。
村里粮食被野猪啃食的事大家都知道,也知道是野猪作怪。
但这家伙凶得很,皮糙肉厚,大伙都只能眼巴巴看着。
林朝竟然说打死就打死了,不愧是天生神力。
还是这么大一头肥猪啊,几百斤的肉,卖都能卖不少的钱了。
众人纷纷朝林朝投来敬仰和羡慕的目光。
她没察觉,憨憨地一摸后脑勺,大方道:
“我记得你们是不是好久没吃肉了,等会都来我家割点走。”
“不了。”
“不了不了。”
“……”
尽管都很馋肉,众人也都齐齐摇头推拒,没人会想要收下这份馈赠。
林朝还想再劝她们,一个巴掌又拍到了她的右肩。
“你自己家什么情况自己不知道,还分给我们。听我的,拿到镇上,卖给千味酒楼的王掌柜,你不攒点银子,看以后哪家小郎君愿意嫁给你。”
伸出这无情铁手的人还是王杉。
林朝是被老猎户捡来的弃婴,养到五六岁的时候猎户就死了。
老猎户是桐林村的人,村子不大,村民都是淳朴善良的人。
之后,林朝吃着百家饭长大,和王杉李梧她们都是一起长大,不是亲生胜似亲生。
她们都知道林朝的情况,都不会去占林朝的便宜。
可林朝这家伙脑子一根筋轴的很,自己被村子养大,受了恩情,就总想着反哺回去。
她天生神力,打猎上手就会,经常打了猎物和村子里的人分享。
村子里的人不要,她就去帮助贫苦的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