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可能喜欢打乒乓球,不是看你喜欢才跟着你打的。不打乒乓球我也没别的事情能干,我一没钱,二没路子。”
“不喜欢的事情为什么要去做呢?”
路小璐语塞,可是自己喜欢的东西,自己得不到啊,这不废话吗。
她看着张秋的眼睛,那双眼睛无声向她传递着什么信息,那一瞬间她读懂了张秋想要告诉她,但是没办法说出口的东西。
其实我跟这个叫张秋的人交集真的很短。路小璐开始回忆。
考完高中之后就没有见到过她了,不知道她是按着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城市,还是真的不上了,去了不知名的地方去打工。
我没有心思寻思那么多的东西,关于别人的东西。
我只是记得我喜欢的东西真的有很多。
在初中的时候,我喜欢拉着张秋去逛街,进各种店里游玩一番,我记得小店里有讲故事的老头,路上有串糖葫芦的师傅。
尤其是阳光洒落在身体上,肌肤,睫毛,每一分每一寸的时候时候,我兴奋的抚摸着往来的微风,夹杂着熟悉又复杂的气息。
我喜欢借隔壁同学的随身听,听尚羽洁出的新歌,默默哼唱,记载歌词的本子一本又一本。有时候我分不清我自己是喜欢歌曲,还是唱歌的人你,还是喜欢字迹工整的自己。
我喜欢随手涂鸦,在本子的每一个空隙乱写乱画,画着星辰,画着眼睛,画着多情,方寸之间,星星点点。
我会想起一样的夜空,繁星爬满帷幕,闪烁着自信的光芒,我把两根手指放在眼前。
我捕获了星辰。
所以时间即便拉着漫长又久远,这些星星点点也没有从我记忆中消失,我仍然记得一个叫做张秋的人。
我最后一次见她,也是在高中的时候,她说自己去了外面的星球,去了更远的地方。
她看到了无法描述的世界,以至于她在那里完全回想不到这个世界的美好,就算是那清凉的风,湛蓝的天空都仿佛蒙了烟尘。
她说她还没有找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她还要去更远的地方。所以她又离开了这里,我们也再也没有见面。
真是个喜新厌旧的家伙,有了新的伙伴,就把我忘的一干二净。
也可能只有我还对这个人有些许印象吧。
我其实有些沾沾自得的,我记性太好了,如果是别人,也许早就忘记了这么一号人物了。
她那么不起眼,那么不愿意跟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