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雪茹刚出帐篷就看到一顿简易的早餐,觉得他太贴心了,给王鸿涛来了个大大的亲吻。
一旁喜儿不禁嘟起了嘴:明明我做的早饭好吧,他就拿了几枚鸡蛋!
“今天准备怎么个安排,继续在山里面玩,还是回城里?”吃饭时,王鸿涛漫不经心地问道。
“在山里玩!我还没玩过瘾呢!”侯魁抢着说道。
“那就在山里玩。”陈雪茹摸了下侯魁脑袋,宠溺地说道。
侯魁从小没有父亲,陈雪茹虽然在物质条件上从没短过他什么,但仍旧觉得对他有亏欠,这次难得见他这么开心,自然全盘满足。
“那就听小猴子的,接着在外面玩。”王鸿涛自无不允。
“干爹那边是什么?黄黄的好大一片。”侯魁等到高处指着南边问道。
“哦,那是片草甸子,得有上百亩地那么大;那儿的茅草有一人多高,离得远看不出来,走近才知道有多壮观!”
“那我们能去那儿玩吗?”侯魁天真地问道。
“玩?那儿可没什么好玩的!成片成片的茅草进去了就迷路。想象一下走到里边,随便往哪个方向看都是一个样,进去了就出不来,你慌不慌?”王鸿涛吓唬道。
“那还是不去了吧。”侯魁缩了缩脑袋。
知道怕就好,六七岁的熊孩子正是胆子最大的时候,遇上什么都想去试试。
真去了王鸿涛也怕这小猴子乱跑,弄丢了是真找不到。
让陈雪茹和喜儿带着侯魁继续摸鱼抓虾,自己则去林子边缘逮了只野兔。
入秋时节的野兔很是肥硕,扒皮去内脏之后也有三斤多,足够几人吃一顿的了。
兔肉是种神奇的肉类,第一奇在于它会越吃越饿。
因为基本没有脂肪,消化它所需要的能量甚至还要高于它本身所蕴含的能量,所以假如只吃兔肉的话,你吃的越多,反而越觉得饿。
第二奇则在于它的味道,兔肉本身没有味道,但它和什么肉一起炖,那就是什么味。
收拾好野兔,王鸿涛先把兔肉剁成小块,然后在开水里抄一抄,滤去血水。
把锅刷干净后,再放一锅铲大油,放入葱姜蒜混合兔肉一起煸炒。
炒至变色后加水煮开,小火慢炖,留他在这慢慢烧着,等差不多再往里丢野鸡就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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