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准备告辞离去时,江凡伸手搂住我的脖子,将嘴巴凑到我耳边。
我身体一僵,备用钥匙的暗示,以及她现在的举动,分明是想留我。
我一个十七八岁的大小伙子,对于这种诱惑,无法抗拒。
何况,她是我最爱的女人,是我想娶回家门的女人。
“我,我回家。”
因为紧张,我有些结巴。
我这个人很奇怪,明明内心很想留下,却还要强装。
因为我怕事情并不是我想象那样,我怕尴尬,怕被拒绝后的颜面扫地。
原生家庭的创伤,被同学街坊的嫌弃,让我对除了千术之外的任何,都十分不自信,甚至是自卑。
这种自卑,需要很长时间和金钱才能治愈。
今天,在我出手阔绰,拍给伊莉娜五千块钱时,在伊莉娜崇拜和不可置信的目光下,那时候,我是自信的。
这是金钱给我带来的自信!
“我不就是你的家吗?”
江凡轻轻在我耳边吹了一下:“那把钥匙是你的,明天把东西搬过来,别再住宾馆了。”
“啊?”我诧异她的直接。
“啊什么啊?你天天这么闲,搬过来帮我喂狗,省得我姑娘天天饥一顿饱一顿的,都饿瘦了。”
江凡用手抚摸着惊喜的脑袋,笑嘻嘻的问:“是不是呀,姑娘?”
‘汪!’
惊喜似乎能听懂人话,叫了一声,给予回应。
我知道,遛狗是江凡给我的一个台阶,是为我搬过来,找了一个非常勉强的借口。
我希望每天睁开眼睛都能看到自己爱的人。
这件事,我与她心照不宣。
而我,也因为这个勉强的借口,与江凡同居在了一起。
.....
时间一晃,两天过去。
这两天,我的生活平平淡淡,却又格外充实。
白天在医院陪民叔,晚上去梅姐的棋牌室玩会,然后接江凡回家。
第三天下午。
在医院陪民叔聊天时,我接到了来自梅姐的电话。
‘铃铃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