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宣判结果

司冉冉收到林清梦的暗示,随即电话那头传来她如黄莺出谷般清脆悦耳的声音:“我(看)算到那人有行动了,我们接下来要怎么应对?”

“嗯......我目前还在庭审现场,我打算等中午吃过饭,下午的时候去那里看看。”林清梦不动声色,悠哉惬意地说道,好似在对司冉冉说“今天天气不错”一样。

坐在沙发椅上的司冉冉微微点头,继续对电话那头的林清梦说道:“我刚才给芷悠发短信告诉她了,她当即就要过去,被我劝住了。”

“嗯,今天下午我自己一个人去就可以了,等晚些时候,我再去她家,和他们说说。”

“好的,那你先忙吧,清梦!我就不打扰你了,先挂咯!”司冉冉欢快地说道。

“不急,我这边还没......”

林清梦的话还没有说完,司冉冉就将电话挂断了。

林清梦无奈地摇摇头,将手机放回包里。

同一时间,林清梦注意到审判长和周围旁听的人都已经回来了,连通羁押室的小门也已经打开,里面传来警察们和徐霁彦等人沉稳有序的脚步声。

须臾,徐霁彦和季北沐便在警察们的押送下,返回各自的被告席,并在里面站好,静待裁决。

林清梦便也正襟危坐,腰杆挺得笔直,犹如一棵苍劲的青松。她的表情庄重肃穆,双眸深邃而专注,目不斜视地看向前方的审判区域,等候法官的判决。

坐在前面最中间的审判长清了清嗓子,庄严地宣布道:“全体起立!”

等在场的所有人全部站起来后,审判长庄重地宣布道:“嘉思特广场案现在宣布判决结果。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徐霁彦参与恐怖袭击嘉思特广场,意图将林氏千金掳走;被告人季北沐协助徐霁彦,非法黑入嘉思特广场的大屏幕控制系统,致使徐霁彦得以在大屏幕上发表恐吓言论。虽未构成严重后果,但他们依旧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本庭判决如下:被告人徐霁彦因犯参与恐怖活动罪,判处其8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季北沐因犯帮助恐怖活动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其2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2年。宣判完毕,被告人徐霁彦、被告人季北沐,你们对此有何异议?”

徐霁彦轻声回答道:“我没有异议,法官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