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 会不会被判死刑

律师本色 雪映红梅 1131 字 16天前

“方律师,之前接待我的那位律师说我家青青的案子有可能构不成犯罪。

那位律师说,我家青青虽然手里有水果刀,但没有捅那男的,死的那男的明知我家青青手里有刀,还突然起身往刀尖上撞,属于是自残,甚至自杀。”陈大兴的眼神中满是期盼,他希望能从方轶口中听到他期盼的内容。

方轶看着眼前这位五十多岁,即将退休,满头花白头的老爷子,心中有些不忍,但是现实有时候就是那么残酷。

“当时接案的律师仅是通过您对案情的介绍,而做出的初步判断,但是这里面存在信息差。我看过案卷也去看守所询问过您女儿陈青青,对整个案情的了解更全面。

本案中,您女儿陈青青曾明确提出‘一人捅一刀’的意思表示,但被害人许万年并未同意,至少从他们沟通的微信记录上看不到同意的意思表示。

在司法实践中,有效的同意需以存在有形表示为要件。

当然您可以把被害人许万年突然起身靠近陈青青手中的水果刀,看作是其对自身法益放弃的默示性同意,即自杀、自残行为。

但是,从证据的角度,上述论断难以明确,找不到相应的证据。因此,不能以被害人自杀、自残作为您女儿陈青青无罪的理由。

所以,我只能为您女儿提供罪轻辩护,无法提供无罪辩护。”方轶道。

陈大兴沉默了,他虽然听不太明白方轶刚才讲的那些理论性的东西,但是最后一句话他听明白了,因为证据的缘故,律师无法为女儿做无罪辩护。

“那我家青青会被判几年?”陈大兴抬起头问道。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方轶道。

“啊!那我家青青会不会被判死刑?”陈大兴眼神中闪过一阵惊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