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不试一试,可惜了

律师本色 雪映红梅 1102 字 15天前

“对,就是您理解的这样。”方轶道。

“那我这不是房、财两空吗?有什么办法能让我拿回钱吗?”云梅一脸焦虑的问道。

“您买期房,一共付了多少钱?”方轶想了想问道。

“好像付了有八十来万,按照合同约定我已经付了全部购房款的百分之四十。”云梅道。

“现在房子已经实际交付给您了,是吗?后面的百分之六十房款一直没给开发商?”方轶接着问道。

“是,我早就拿到房钥匙了,但是因为消防设施不到位,我们无法入住,基本上业主都没有缴纳后续的购房款,是开发商违约在前,不赖我们。

现在房子都被查封了,我们更不可能支付购房尾款了。”云梅解释道。

“您除了这套住房外,还有没有住房?”方轶继续问道。

云梅一怔,她不知道方轶这么问的目的:“我名下有房,但是那都是商铺,最早买过一套住宅后来卖了,现在没有住宅,这是唯一的一套住宅。这个有关系吗?”

“有关系,我觉得您可以向法院提下执行异议之诉。说不定能保住您这套房。”方轶道。

“不瞒您说,之前我也咨询过这事,我想提执行异议,但是有位老律师说要付款超过百分之五十,异议之诉才能成立,是一个最高院的什么规定上写的。我才交了百分之四十,不符合条件。”云梅无奈道。

“法律规定是死的,但人是活的,每个案件的情况都不太一样,就您这案子来说,首先您支付了百分之四十的购房款,虽然不满足支付购房款百分之五十的要求,但是剩余购房款未支付是由于开发商违约造成的,不是因为您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