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自由!(保底一万字更带到,求月票订阅!)

马龙无奈,只好在肘出一小段距离后,完成了一次铁血的翻身跳投。

噹——!

76人的禁区里,拉特里夫死死卡住了奥斯特塔格,摘下了篮板。

值得一提的是,在抓下这记篮板后,拉特里夫那凶狠的咆哮声,几乎震破了中州球馆的穹顶!

在气势上,76人又一次压倒了他们的对手!

拉特里夫将球交给艾弗森,由艾弗森来推反击。

场上,艾弗森的这次晃动十分精彩。

只见“答案”在高位用数个胯下运球成功晃开了斯托克顿!

可是,就在艾弗森准备起速杀进内线的时候......

急急急!

救救救!

苏枫救我!

察觉到艾弗森表情微变化的苏枫急忙拉出来接球,天呐,鬼知道艾弗森刚刚到底经历了什么,当时苏枫看见,他的那双大眼都快爆出来了......

爵士今晚一上来,由拉塞尔来防苏枫,而有过上次的交手经验,苏枫对拉塞尔的弱点可谓是了然于心。

苏枫前世,在96/97赛季的总决赛上,在面对拉塞尔时,乔丹场均能够出手26.3次。

而到了97/98赛季,乔丹在面对拉塞尔时依然能够场均出手27.3次。

先抛开乔丹的命中率不谈,就拿95/96赛季的总决赛来举例。

用当时被超音速限制到每场只能出手20.5次的乔丹来做对比,你就可以知道,爵士对乔丹的防守其实从一开始就注定失败了。

原因很简单,因为尽管拉塞尔的身高超过了两米,但是他的体重也超过了100公斤。

那么问题来了,在有HC规则的情况下,在防乔丹背打时,拉塞尔苦练的那肱二头肌真的能让他把乔丹怼得连出手都做不到吗?

而且谁说的乔丹只会背打和翻身跳投?

哪怕是35岁的乔丹,速度在后卫里也是顶级。

你跟不上乔丹的节奏,你又凭什么去限制乔丹的出手?

在乔丹的生涯后三连里,超音速就已经用实际行动证明了,防守乔丹最好的选择就是轻型外线,而不是重型坦克。

苏枫感觉拉塞尔这名球员实在是太可惜了,因为他要是出生在未来,那绝对非常抢手。

因为未来的辣个男人,才是需要他这种猛男去对付的。

在上一场打爵士时,苏枫能出手26次的原因就是,只要拉塞尔的注意力不集中,那自己就能抢在他封盖之前完成出手。

将《打铁九式》练得炉火纯青的苏枫这次在接球后,三威胁作势朝右侧突破,拉塞尔知道苏枫速度很快,提前向自己的左手移动了一小步。

结果说时迟那时快,看见拉塞尔如此配合自己,苏枫直接朝自己的左侧运球轻点后,完成了一副美如画的跳投.GIF。

唰——!

苏枫这次发动进攻的地点十分鸡贼,在这种三分线以里一小步的地方,是防守球员最尴尬的区域。

虽然不喜欢远距离两分,但是该扔的中投你还得扔。

0比2。

在退防时,苏枫主动跑到了艾弗森的身旁,问他刚刚究竟发生了什么。

结果只见艾弗森急忙将捂着裆部的手给松开了,然后用一副“我没事,不用管我”的表情看着苏枫。

好吧,苏枫已经大致猜到刚刚发生了什么。

造孽啊,阿伦!

在面对斯托克顿时你胯下运球也就算了,你连续胯下运球,这岂不是给人以掏球为由,直接打你的蛋蛋吗?

苏枫一想起那副画面都觉得疼......

场上,比赛继续,这次斯托克顿利用马龙的掩护杀进了篮下,不过大本虽然被马龙给挡住了,但是拉特里夫还在呢!

这位亚拉巴马州黑旋风直接双手“拦网”,将斯托克顿的上篮给封了下来。

76人的禁区火锅服务,现在那可是有口皆碑的。

在拉特里夫逐渐成长起来以后,在1月份,他的场均盖帽已经涨至了3次。

球场上,哈里斯保护下了第二落点,76人推反击,这次艾弗森学乖了,在高位借掩护后直接用Crossover甩开了斯托克......

小伙纸,我看你腋毛修长,是得剪一剪了!

斯托克顿在最后一刻绕开挡拆后,用手臂来回拉扯着艾弗森。

90年代,这种突破时进攻球员与防守球员的手臂接触,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吹犯规的。

因为在HC规则下,裁判们会认为,那是防守球员准备伸手去扶进攻球员的腰子,而进攻球员伸手去挡,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腰子。

艾弗森这次强行在飘逸中出手,只可惜,在斯托克顿的干扰下,篮球弹框而出。

奥斯特塔格保护下篮板后,爵士这球继续与76人磨阵地。

76人没法完全复刻未来太阳那种水银泻地的进攻原因就是在这了。

在这个年代,防守尺度太夸张了,在联盟取消HC规则之前,哪怕是老尼尔森治下的小牛,也顶多能够拿到100出头的场均得分。

事实上,HC规则真的对比赛的观赏性很不友好,而且很容易造成球员出现各种伤病。

未来在NBA取消HC规则后,斯特恩的玩法就非常高明。

那就是常规赛你们尽管去打跑轰,用攻势篮球去吸引球迷,等到了季后赛,大家再拼防守。

这样一来,既保证了常规赛的观赏性,也保证了季后赛的激烈程度。

因此哪怕取消了HC规则,未来湖凯俩队也在总决赛上打出过历史级别的防守。

斯特恩很清楚,如果NBA只有进攻篮球,那球迷们也是会产生审美疲劳的。

苏枫前世,在斯特恩退休之前,进攻赢得票房,防守赢得总冠军一直是一句至理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