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头发高高竖起,显得格外干练,手上提着的长剑一看就价值不菲,一个备受宠爱的江湖儿女。

那女子左看右看没见到自家不让人省心的大外甥,倒是看见了站在原地的李莲花。

“那个,请问您是……?”

那女子纠结着开口。

“在下李莲花。”

“你就是莲花楼的主人,那个神医?”

女子有些紧张,瞪大双眼,似乎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语气不太好。

“我是方晓凤,那个混小子的小姨。”

方晓凤看着有些紧张,目光中的含义让李莲花顿了顿,他曾经做李相夷时对这样的目光无比熟悉,崇拜,仰慕。

但他有些不理解,这样的神情为什么会冲着普普通通的一个江湖游医而来。

“原来是天机山庄的二当家啊,久仰久仰。”

李莲花依然能够很好的处理这些情绪,圆滑温和地像是没有丝毫棱角,但直到现在,除了角丽谯也没有一个人能跨入他设下的那一个界限。

“哪里哪里,您活死人肉白骨的神医之名可比我这个二当家高尚多了,哎呀,怎么回事,我头怎么晕乎乎的了。”

方晓凤一边说着,一边状似柔弱地捂着脑袋就往李莲花的方向倒下来。

李莲花向后仰了仰身子,恰好避开了方晓凤的动作。

“姑娘,我看你气色饱满,声如洪钟,身子瞧着很是健壮,应当是无恙。”

李莲花淡笑着,像是看不见方晓凤尴尬的脸色。

声如洪钟?健壮?

方晓凤被李莲花的形容词搞得有些尴尬,直起身子,“哎呀,我平时身体确实很好,哈哈,一定是被我那个混蛋外甥给气的。”

方晓凤终于找回了一些理智。

“对了,李神医,听说你和方多病是一起破了这个案子的,你知道他去哪里了吗?”

“嗨,没呢,我也想找他来着,要是我知道的话,一定通知你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