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

一本杂录 我喜欢硬来 1356 字 1个月前

记得上一次做噩梦,还是小时候,那种血腥恐怖的感觉至今记忆犹新。

也许是昨晚写了些不该写的东西,做了两个噩梦。

可是与写的内容毫无关联,并不是那些东西,而是失去。失去的是人生最不能的失去,尽管它终究会逝去。

是一个特别的人,听长辈说,晚上睡觉把双收十指交叉放在胸前就会做噩梦,我不止一次试过,我不会。

这并不是毫无根据的说法,这种姿势并不不能叫睡姿,这是故去的人姿势。寓意着安息。

睡眠,是肉体沉睡,主观意识休眠。操控身体的只剩潜意识,和本能。

这种睡姿除了寓意,还有一些其他的原因,总之,不那么简单。

这种睡姿入睡,潜意识会认为生命结束,去经历?体验?想象?不该属于生人的世界,所以醒来时会觉得恐怖。

这有三个问号,因为关于梦的说法很多,我这种登堂入室都算不上的爱好者实在不敢遑论。

意识,和魂魄,是东西方的两种表述方式。虽然表达不同,但是理念是大相径庭。

本该接着昨天叙述,可是好像有些敏感,被审核了。有些东西,还是不该说的。因为很多东西并不需要靠人的相信来证明它的存在。

就像这个世界一样,我们看到的,永远都只是一面。阳光明媚,我们只能看到万物欣欣向荣,那些阴影地的黑暗,是不为人知的。

树叶的一面需要阳光,它的两面就不同。看到的,都只是想让人看到的,世界是如此,人类社会也是如此。

可不管阶级的顶点再怎么修饰和掩饰,黑的始终黑,不论信与不信,在的始终存在。并不会因为刻意掩藏而消然。只是那些愚昧的人,身在人世,却被一叶障目。久而久之,就少了明辨是非的能力。

这一章,其实一定角度可以说是自传,篇幅很短,因为履历浅薄,或者说太过凝练。

好的坏的,都没有刻意描绘,

比如公式一样,都懂,可不带入,谁都不懂。就像人之初,性本善,人之初,性本恶一样。在争论谁对谁错,都对,也都不对。

哪句对,哪句错。这个问题的对错本身就是伪命题。

敢写,是因为这是一本永远不会被读懂的书,世界上哪有两片相同的树叶呢。想写,是因为让想懂得人多懂几分。

说点更离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