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月当空,繁星点点。
任剑孤零零地躺在自己那两米多宽的大床上无心睡眠。
这是值得纪念和庆祝的一天,也是让他泪流满面的一天。
余柔不愧是女孩中豪杰,比他强。
她勇敢地宣布了自己的主权,将他化为了自己人。
但是,这妮子管杀不管埋,仅仅只是宣布了主权而已,没有享受应有的权利。
作为被留了烙印的驴,任剑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悲愤交加,他失眠了。
躺在床上,手臂高举,手掌虚握,他满脸憨笑。
“嘿嘿,白菜总算是到手了,谁也抢不走了!”
“再过一年小柔就能毕业了,到时候把婚事办了,老子就是持证上岗,合法耕地总没毛病了吧!”
心痒难耐的任剑只能如此自我安慰,他可不想化身为狼去逼迫余柔。
心里美滋滋地想着,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
结果,等他醒来后就发现了放在餐桌上的小纸条。
余柔已经去学校了。
看了眼时间,居然已经是上午9点,任剑懊恼地拍了拍脑袋,走向了卫生间。
人都走了两个小时了,他就是坐火箭也追不上了。
心中懊悔,他开始盘算起了兑奖后把钱捐哪里。
原本想着一路躺平的他,仿佛又找到了一点新盼头。
跟着财气冲天的大佬们赚钱然后回馈社会,其实也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他正想着,突然手机响起。
看到电话号码,他的头发差点就竖了起来。
还真是怕什么就来什么,刚想过可能会暴露的事情,李为民就找来了?
人就是不经念叨。
心中腹诽,他考虑一番接通了电话。
“喂,请问是任剑吗?我是李强的叔叔李为民。”
李为民是李强的叔叔?
这也太扯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