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精神十足的任剑出门直奔前门,在大型高档商场内一阵划拉。
随后,他又做了人生中最贵的发型设计,花了他足足200块。
要知道他前世理发那就没超过30块,这让他肉疼已。
不过,终究是物有所值。
全新的发型设计让他的颜值直线飙升,向着后世的小鲜肉逼近。
高挑的身材配上一身得体的休闲服,他整个人的气质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回到家,任剑潇洒地给自己点了支烟站在落地镜前。
顿时,一个痞帅痞帅的家伙就出现在了镜子中。
“哇哦,贱人,这是你吗,这也太特么帅了!”
臭美了一阵,任剑休息过后,决定下午继续出门。
现在什么都有了,就差一辆得体的座驾了。
捏着自己在家偷摸花了4000块办的驾照,任剑有些犯愁。
跑车什么的他是不想了,他在纠结是买轿车,还是买越野车。
考虑实用性,那肯定是越野车,回老家方便,毕竟路况不好。
可是轿车泡妹子更好,也更气派。
纠结不下,任剑干脆决定去看看再说,大不了买两辆。
此刻已经是下午4点左右,出了荣华苑站在街口,任剑颇为感慨。
谁曾想过,他刚到京城一天,就彻底改头换面,可以住高档小区,穿一身名牌当街溜子呢。
人生际遇,还真真是世事难料。
感慨之际,他下意识开启能力,扫视来往行人。
京城的人也是人,大部分人的财气表现和他们县城里没什么区别。
这让任剑有一种既公平又不公平的割裂感。
终究,那些财大气粗,财气旺的人只能是极少数一部分。
就在他暗自感慨时,突然眼前一亮,瞪大了眼睛。
不远处,一个独自行走的年轻人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小伙看样貌年纪应该和他差不多,但是那头顶的蜡烛却是如同灯塔一般耀眼。
在任剑的眼中,那财气蜡烛简直堪比大腿,恐怖如斯。
而那烛火更是明黄一片,如日中天。
看着那行走间的小太阳,任剑恨不得立刻冲上去高呼,“土豪,我们做朋友吧,我甘愿当一根腿毛!”
如此牛人,他还是第一次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