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上来的白龙看到这一幕,一股热血直冲脑门,它顿时就发狂了,狼群啃食的,那可是整天一起玩耍,一起御敌的伙伴啊!
一道白光闪过,不管不顾的白龙轰然冲进了狼群,对着一匹正低头撕扯同伴尸体的狼兜头狠咬,刹那间就把那匹狼咬的皮开肉绽。
那三四条狗和大黄四眼也跟着白龙扑了上去,随后下面村里的狗们陆续赶到,加入了战团。
遭到反击的这队狼立马也召唤起了同伴,不一会儿,又有四五条狼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加入了对战。
金甲沟村的狗们,遭遇了有史以来最大的危机。
场面混乱了起来,狼和狗撕咬翻滚成几团,双方咆哮嘶吼,狂咬不休,口口直奔要害,都欲置对方于死地。
狼群数量已经多于狗群,幸好有白龙和大黄四眼,局面不至于太过于糟糕。
三条猛犬都带有防狼项圈,装备在身,战斗力翻了几倍,普通的狼和它们交手,只需要两三个回合,就全都败下阵来。
在满村狗沸腾起来的时候,福哥和一条炕上的大哥贵子、三留都被惊醒了。
福哥反应最快,从被窝里坐起身,侧耳倾听了一下,便肯定地大声说道:
“狼来了,狼群来了,大哥,三留,赶紧起来,穿衣服。”
说罢,他一把掀开被子,一咕噜翻身爬起来,腾的跳下炕,去摸挂在墙上的半自动步枪。
摸到了枪,福哥啪地打开了手电筒——固定在枪上的手电筒,屋里顿时明亮了,兄弟三人借着手电筒的光亮手忙脚乱地穿着衣服。
手电筒固定在枪上这一招,是福哥在晚上猎兔子的时候,想出来的办法。
土枪的铁砂散射面积大,只要手电筒的光圈照到猎物,你搂火开枪就行,根本不用瞄准,基本百发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