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经济的角度来讲,秘密教门生存的根源是广大的小农经济基础,而小农经济的脆弱性使得农民非常容易接受各种秘密教门的宣传,因为他们经常面临着贫困,死亡,动荡等种种恶劣的生存环境,从而给农民造成了巨大的生存压力和心理危机。
而这个时候,擅长蛊惑人心的秘密教门出现了,这就使得他们非常容易进入,并成为了秘密教门和会道门滋生与发展的土壤。
他们的信仰在综合多种神灵之后,会选择创造出一个具有最高权威的至上神,比如说无生老母或者各类杂糅了教主理解的民间神灵。
她会无所不能,又对广大的下层群众富有同情心,通过接受了天庭赐予职位的各级坛主进行拯救。
而另一方面,下层群众出于生存和安全的需要,也会联合起来进行互助自保,这也就是枪会组织为什么会出现在组织民众互助方面。
自从朝廷实行新政以来,自然经济开始走向解体,农村的商品率超过了一半,农村经济商品化的趋势已经日趋明显,但是综合考察了农民经济的支出和购买情况,我们发现农民根本无法向市场购买足够的生存资料。
同时,通过各种暴力和非法手段,各地的军政长官以及观察使等小军阀大量侵占兼并官田民田,其田产迅速膨胀,明显超过了原有的地主成为了占地最多的新兴大地主阶层。
在我们没有进行改革之前,长江中下游的自耕农比例下降到了10%左右。
可以说,农业仍然是传统的封建型个体,农业商品性农业虽然有所扩大,但产品仍以家庭自己为主,市场交换为辅,农业的雇佣劳动和带有资本主义经营因素的经营地主和富农经济虽然有所发展。
但基本依靠家庭劳力的个体小农经营仍然占据主体,甚至统治地位。
而农业的生产力依然停滞不前,甚至有所倒退,长期亩产量不到两百斤,仅仅在局部地区有所发展。
种植结构十分单一,土地产量低且不稳定。
而且水利失修等等因素会削减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导致越来越多的农户经济进入贫困化,这也就是秘密教门和会道门的肥沃土壤。”
“从会道门出现的那一刻开始,传统的乡村社会权力结构就对其的发展有着制约作用。
在县以下的地区,国家政权的触角是乡里制度,而乡里制度要实现国家治理的功能,就要有赖于乡村和宗族对它的支持和配合。
传统上来讲,我们实行的是保甲制度和里甲制度相组合,保甲负责治安,里甲主要用于收取赋税。
保甲制度为核心的乡里制度,能够使得国家对乡村社会进行较为严密的控制。
而乡绅也是乡村社会的支配角色,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乡绅阶级是传统社会之中通过获取功名官职,从而获得了某种特殊身份和特殊群体的社会阶层。
皇帝会给予他们以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特权,利用它来控制和管理社会,提供官员人才,同时也通过制度和意识形态对其数量和权力加以控制。
虽然说随着中央政府的力量下降和效率的下降,地方乡绅对于政府权威的挑战愈发增多,甚至将原先的总督架空都有可能,但是对于维护地方秩序这一方面,乡村和政府是一致性的。
总体上来说,国家通过乡村的政权获得赋税并维持乡村社会秩序,进而稳定整个统治秩序,离不开乡绅和宗族的支持。
而乡绅和宗族又相互支持,在宗族之中,乡绅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是族权的人格化代表。
而乡绅也会利用宗族来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同时在参与地方各项事务的方面,也需要得到宗族力量的支持。
因此,这三者实现了国家政权对地方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