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知行咧嘴一笑,拍了拍腰间的枪支:“最重要还得有这东西保驾护航。”
“陈队,你说等时机成熟,带着我们过来港城,到底啥时候啊?”
程虎询问。
“你这家伙,八字还没一撇呢,就等不及了?”
陈知行嗤笑。
“嗨,我就问问。”
程虎抽了口烟。
“我看你是想任艳那个美娇娘吧。”
陈知行打趣道。
咳咳!
被拆穿心思,程虎嘴里的烟没吐出来,全呛在肺里。
他来不及捋顺气,连连摆手:“陈队,你别瞎说。”
“虎哥,兄弟之间,明人不说暗话。”
“任艳确实挺合适你,但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做事得一步一步来。”
“等咱们以后发达了,任艳那样的姑娘,随便你挑。”
“咱们要是混不起来,你把心割给她,她也看不上。”
陈知行笑着道。
“你说的也是。”
程虎点点头。
他不是小孩子,陈知行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他怎么可能听不懂。
任艳那样的女人,要是嫁人,肯定不能选择无名之辈。
最次都得找个小有名声,地位,生活富足的男人。
没本事的男人,任艳看都不会看一眼。
“既然你问了,我跟你交个底。”
“我说的时机成熟,最快在半年后,最晚大概在两年后。”
陈知行估摸着道。
“陈队,你选的时间,有啥说道啊?”
程虎好奇问道。
“我得找人,弄枪。”
“到港城抢地盘,那是真刀真枪的干,必须带自己的兄弟。”
陈知行小声道。
打仗亲兄弟,这话一点没毛病。
他带着程家兄弟,有胆子深入敌特巢穴,三打七全歼对方。
要是让陈知行带着另外三个部队的人,陈知行打死都不敢干。
并非部队的人能力不如程家兄弟。
而是程家兄弟是他的亲信,令行禁止,能完全做到如臂指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