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子重要还是命重要啊?
这小子估计还没弄明白现在的状况。
另一个保镖却是问道:“喂喂,这么放过他不太好吧?大小姐那边怎么交代?”
“反正他在别人眼里已经被扭断脖子,以后要是被发现,就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就行,反正这小子能活,应该有些特殊的手段,我们疏忽大意也是正常的。”
“也是,宰了这小子总感觉良心过不去。喂!小鬼,这次就放了你,出去要是别人问起,记得说是自己逃出来的啊!”
“唉?这么好?”
牧夜一愣,他现在要备战入学考核,养精蓄锐。
所以能不打架当然是最好的,于是,他满意地点了点头:“既然如此,那我就不计较你们之前打死我的事情了。”
说着,他便是从后备箱里爬出来,双脚落地,准备走人。
“对了,话说我们还挺好奇,你到底是做了什么让大小姐决定杀你?以大小姐的智慧,应该看得出你不是杀手。”
保镖大哥好奇道。
“嗨!”牧夜脑子已经生锈了,所以说话不经过大脑,随意道:“还能有什么?估计就是我不小心看到她没穿衣服的样子。这有什么嘛!大不了我把眼睛挖了给她咯。”
反正有不死之躯,再生一下就行了。
两个保镖大哥听完,脚步一顿,互相对视了一眼,都看到对方眼中的凶光与杀意。
尼玛的原本以为是小事,看这小子又不像是坏人,准备放他一马,就当日行一善了。
就算以后大小姐发现对方没死,估计也不会太过追究,毕竟人家有特殊的保命术法。他们被对方假死骗了也可以理解。
但现在就不同了。
这尼玛可是看了大小姐的身子啊!怪不得要大小姐要杀他呢!
而且,这小子还将这事说给他们听,一看就不是能够保守秘密的人。
估计以后哪天,他们就能从其他地方听到这事。
如果以后这事败露,那大小姐就可能会知道他们知道了大小姐被这个人看光的事情。
那样一来,他们两个岂不是彻底凉凉?
九条命都不够死的啊!
不行,灭口。
必须灭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