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打劫了商队后,哈喇火者带着铁姆鲁和部众们,沿着山路赶着马车朝着一个方向进发。但这并不是回部落的方向。
铁姆鲁问哈喇火者:“阿爸,咱们这是去哪啊?”
“我们去土城子。那里是位于西州边境的一个城堡。一些强大的部落在那里跟律人交易。咱得卖掉一部分货物,还有这四个奴隶也要卖掉。”
“律人?什么是律人啊?”铁姆鲁不解的问。
“呵呵,你刚才砍的女人不就是律人嘛。他们很容易认,头发和眼睛都是黑褐色的就是。”
“为什么他们的头发和眼睛和我们不一样,不是纯黑色的呢?”
哈喇火者灌了口酒,继续讲:“传说,在很久以前,草原人的铁骑曾经遍布整个西州到大草原。后来,从东方的帝国来了一群人,他们击败和降服了一个又一个部落,在西州和更南面的山地里建立了王国。后来,东方人和西州牧人的血脉融合在了一起,就成了现在的律人的祖先。”
“可是阿爸,我们杀了律人,又去和他们做生意。会不会有些危险啊?”
“怕什么,我们不和律人做生意。”哈喇火者摸了摸铁姆鲁的后脑勺说,“我们把马留下,再留一部分货物。剩下的奴隶和货物都卖给尼伦部的商人。”
“也只好这样了,只不过这样会被尼伦部的商人压价格吧?”
哈喇火者撇了撇嘴,无奈地说:“也没办法。你也懂的,儿子,直接卖掉抢来的东西会有麻烦。”
“要是有一天,咱们也有自己的货源就好了。可惜我们的部落太小了,没有那么多的劳动力。”
“哈哈哈哈,我的儿子,你真是个天生的领袖。”哈喇火者对于儿子的见识显然非常高兴。他再一次从儿子的身上看到了部落未来兴盛的模样,“阿爸试试看,看看能不能在部落里饲养些大角鹿。如果可以的话,以后我们也可以卖鹿皮、鹿角、鹿肉。这些东西都能卖出不错的价钱。”
“可是,阿爸,咱们没有种鹿啊!”
“别急,儿子,会有的。或者贸易,或者去别的部落抢掠,又或者去偷。总会有办法的。”说着,哈喇火者又喝了一口酒,“你记住,儿子。在林海里想要活下去的话,用什么手段都是可以的。”
“放心吧,阿爸。我懂。”
实际上,当铁姆鲁朝着女护卫砍出那一刀的时候,他就已经和内心中前世的自己告别了。野蛮人的生存方式已经刻在了他的骨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