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们同美利坚之间是亲密的盟友,但我们国家的核威慑能力,还是需要掌握在自己手中的,而不是像现在一样,由美利坚所控制……”
“你的意思是?”
“我们需要有自己用来进行精确投送的战略导弹!”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现在英伦的战略核威慑的按钮,并不掌握在自己手里,而是需要经过美利坚的同意。
说起来,本来英伦是想要减轻财政压力的,结果最终成了花钱的“冤大头”……
1952年,英伦在美利坚的援助下爆炸了自己研制的原子弹,然后在1957年,成功的爆炸了氢弹。
于是英伦成了在苏联(1953)和美利坚(1954)之后第三个拥有氢弹的国家,在华夏(1967年)和法国(1968年)之前。
之所以当时英伦如此积极的研发原子弹和氢弹,也是因为担心苏联的入侵——毕竟当时苏联的钢铁洪流可就在西欧的近旁,并且苏联也早已拥有原子弹和氢弹。
当时英伦的核战略,就是“最低限度核威慑”——维持一支有限而有效的战略核力量,并宣称以打击敌国的重要城市为目标,使敌国承担难以接受的损失,达到威慑潜在敌国不敢轻易发动核攻击的目的。
说白了就是你苏联可以“核平”英伦三岛,但我起码能拉你的莫斯科做垫背的……
只不过因为经费的问题,英伦最终放弃了在核武器投放载具上的研发,转而同美利坚方面签订了协议,放弃“三位一体”的核打击能力,只保留海基的战略核潜艇作为核打击能力,通过购买使用美利坚的战略导弹,来携带他们的核弹头——并且根据协议,英伦能够继续研发核武器,但其实验都需要在美利坚的境内进行……
于是最终就出现了英伦自己制造核弹头和核潜艇,但却需要使用美利坚的三叉戟来进行投放的情况。
理论上,英伦首相可以在未经白宫事先批准的情况下下达发射“三叉戟”战略导弹的命令……
但这只是理论上,毕竟“三叉戟”战略导弹的制造和维护,全部都依赖于美利坚方面,如果美利坚方面拒绝,那么英伦即便发射了“三叉戟”,到时候是不是能够抵达他们指定的目的地,也都是个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