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放前,除非特别贫苦的人家,基本都会给家中女孩缠小脚。说起这裹足,是封建社会对女性的一种迫害。活生生的把脚骨裹折。把脚趾掰到脚心下。正常长度的脚,人为的变成所谓的“三寸金莲”。
水洞村唯三的该是裹脚的年纪,而没有裹脚的三个女人。一个是陆友财的娘,他是因为娘死的早,没人调理。何三婶家里是长工,没人身自由,主要想让人多干活多产出,定然不肯让人裹脚。还有一个就是何小南的娘刘氏,杂耍班里买来的养女,裹了小脚还怎么表演?
说起来各有各的不幸,却幸运的躲过裹成半残废的命运。
前些日子下连雨地里积水。有那小脚婆娘下湖,一脚下去就陷到泥里。有那一等的狭促人就笑道:“这脚跟驴蹄子似的,不能下湖,进去就陷进去了。”
还有一些守旧的人,追忆往昔:“以前那新媳妇下轿,不看别的先看脚,脚越小越俊。”也不知道这脚小和长得俊如何达成的共识?
说这话的竟然还大多是妇人。有一些女人们脚裹了前面一到两个程序,只是脚趾部分裹得有些变形。迎来好时候,裹脚的恶俗风气被禁止了,扯掉了裹脚布。
所以近代女人们的解放从脚开始,男人们的解放从头开始——剪掉那一头秀丽的长发。
据老人说古,剪辫子那会儿不少大男人痛哭流涕。
前世的时候,何小西听说过一种说法:清朝廷多次颁布命令,严禁民间裹脚,却始终流于一纸空文。
当时有社会名流,溢美这种行为是对清政府统治的一种对抗。
同一时期,清政府要求男人剃发,女人禁止裹脚。不敢对抗清庭的男人们忍痛剃发,以保住项上人头,美其名曰,以剃发替砍头,我付出巨大啊。头发就是我的头,都能忍痛剃去。
男人无能,却把一代代女人推到对抗清庭的前线。
前世有人说的好,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一代代半残废的华夏女人,生出华夏的新生儿,导致国民体质一代代衰减,唯一不变的是扭曲变态的性心理。
何三婶是妇女放足的第一代受益人,终于能不畏世人的眼光,把一双大脚展示到人们眼中。
本身稍显怯懦的女人,这几年渐渐能立起来了,变成一副泼辣性子。带着女儿撑起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