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撵着不走打着倒退

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法院判案的过程是冰冷而死板的。尤其是对这种在法律层面没有可争议的,人情方面却容易扯皮的赡养官司。法官都是单方面对子女方面态度强硬。为避免扯皮,法庭上并不给调教以往恩怨的机会。

彼时,何小西婆媳还是起步阶段的街头流动小推车。没法证实实际收入的那种。经内行人点拨,法官看到的是青林一个人的收入管着一家人的吃喝拉撒睡。

何小西又去医院开出病例证明。病例证明是真实的,倒是不需要造假。当然,假使没有真的病例证明,何小西也不介意去做一份假的,而且一点也没有心理负罪感。

以德报怨,何以报德?恶人不受到应有的报应,无辜的善良之人所遭受的痛苦和颠沛流离,不是就沦为一场笑话了吗?何必还要劝人向善?

法院的判决,也要考虑各方面的平衡。没有兴一家,灭一家的道理。不会为了赡养老人,就逼着子女过不下去。所以,法律有其生硬的一面,也有合理的一面。

相较于何小西母子的诚恳,法官对他们的印象要比对何中槐和刘氏两口子好得多。不是法律规定必须保障无劳动能力老年人的利益,法官都不想面对他们那副嘴脸。

何小西博取了法官的同情分。考虑到夫妻二人还有另外一个子女。按照法律规定,法院最终裁决:何小西每月向何中槐及刘氏支付十元钱作为赡养费。

比照当时的物价和青林的收入,还是一个很合理的判决。而且对于一对地里有产出的农村夫妇来讲,十元钱足够每月的油盐、服装和零花钱等。相当于低保的水平吧。

当然,这个足够是针对正常人来讲。何中槐那样每日一包烟,每顿还要来点小酒的人,每月的十元钱不够他一个人挥霍。来自于何小西的十元钱对两个人来说杯水车薪,并不能缓解经济上的压力。

自私自利的何中槐对于他独自霸占这十元钱的赡养费自有其理由:我闺女给的钱当然我用,你要花钱,找你闺女要去。

何小西可不管他们之间的狗咬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