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衙役欺人!

金陵县百姓,十个有九个不知道衙门口在哪,另外一个进不去门,这句话一点都不假。

待到张观山到的时候,衙门前已经围满了人,远远望去,隐约看见一个行将就木的老者。

“诸位让一让!”。

张观山大手按在前面人的肩膀上, 稍稍一用力,便将堵在前面的人推开。

有人眼神不悦,正要回头发作时,一看见是张观山顿时哑火了。

“知县大人,您出来看看啊,妖怪吃人了!!妖怪住在村里了!!”。

鸣冤鼓下,那老者白发苍苍,满脸皱着,身材干瘦,跪在地上一边喊叫,一边朝着衙门磕头。

没两下额头就磕破了,弄的一脸血。

老者衣服上打满补丁,两手粗糙,一看便知家境清寒,口中喊着妖怪吃人,怀里却只抱着一件染血,被撕烂的衣裳。

“真是造孽!”。

围观百姓,不少人叹了口气,看衣裳的大小被吃的定是个孩子。

“老东西,什么妖怪吃人?谁看见了?你再敢胡说,打烂你的狗嘴!”。

忽然,衙门的大门打开,冲出数个佩刀的衙役,李长歌眼神阴翳,大步来到老者身前,想要将其拖走。

“铮~!”。

“所有人都赶快走,休要堵在衙门前,若不然后果自负!!”。

其余几个衙役拔出刀,眼神凶狠,想要将百姓给喝退,可当有人走到张观山面前,声音不由得一滞,选择性的装作没看见。

“我不走,我孙女死了,我要见知县大人,那妖怪还在村里待着,不信你们去看看!!”。老者嘴唇哆哆嗦嗦,如同树皮般干瘦的手,死死抱住鸣冤鼓。

“老东西,我看你是神智不清了!!”。

李长歌皱着眉头,眼神有些气恼,已然失去耐心,一脚将老者踹翻在地,可后者吃痛,仍死死抱着鼓架不撒手。

他虽才二十多岁,可早已被酒色掏空身体,再加上左手被剁了下来,仅剩下右手,一时间竟掰不开老者。

“好!不撒手是吧?不撒手老子今天就打死你!!”。李长歌面色狰狞,解下配在腰上的刀,抬起右手就开始打这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