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六十三章 不如弃明投暗做我的走狗

诸天尽头 凤嘲凰 1804 字 13天前

“你做梦!”

阿加塔咬咬牙,三人有抛她而去的想法很正常,毕竟都是轮回者,她从未指望过什么。

但要说做罗素的走狗,还不如一刀杀了她,至少死得痛快些。

“真可惜,我这么有诚意。”

罗素说着,并指成剑,一缕细微剑气掠过阿加塔脸颊,斩落几缕红发。

一滴鲜血凌空飘起,阿加塔愕然看着罗素掌心托起血液,下一秒,她眼前天旋地转,人已经被扔至半空。

空中稳住平衡,阿加塔身形敏捷落地,魔力游走全身,一边快步后退,一边治愈皮肤上的烧伤。

待退到穆恩三人身边时,她的伤势已经全部复原,脸颊上的血痕也消失不见。

“阿加塔,我刚刚好担心你,要不是打不过,肯定去救你。”

德洛尼立即大献殷情,表示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无奈他是个向往自由的人。

“闭嘴!”

罗素掌心托着一滴鲜血,电弧闪烁间,使得细胞飞快分裂,滋生扩张,繁衍成一团肉瘤般的恶心肿块。

肉球扭曲收缩,化作长八尺余,腰大十围,容貌雄毅的棕熊。

“吼吼吼!!”

棕熊悬浮半空,声声怒吼,对着罗素咆哮不止。

“熊!?”

罗素挤挤眼,他知道阿加塔是个毛妹,但也用不着表现成一头熊吧?

还有,毛妹有颗爱国的心可以理解,可据他所知,熊在其他国家属于凶猛的野生掠食动物,在战斗民族的地盘,貌似混的不咋地。

挺没尊严的!

科学研究表明,生活在俄罗斯的熊,速度超过正常成年毛子奔跑速度的3倍以上,才更容易存活。

否则的话,一旦落入毛子手中,必惨遭鼓掌蹂躏,各种乱盘方可苟且偷生。

因此,那里的熊,后肢力量普遍超过美帝。

又据小道消息,毛子士兵入伍后,有一门专业训练课,就是和熊进行摔跤。

真假不得而知,但大家都认为他们没问题。

所以,罗素认为阿加塔的血变成伏特加、AK-47,也比熊更有说服力。

“对啊,应该是伏特加才对……”

罗素无语吐槽,在对面四人惊悚的注视下,解下皮带化作白色锁链,拴住棕熊脖颈。

棕熊奋力挣扎,四爪犁地被硬生生拽至罗素身前,他二话不说,抬手照着脑袋便是一拳砸下。

嘭!

“吼吼吼!”

嘭!

“吼吼吼!”

嘭!

“……”

三拳下去,棕熊老老实实蹲在罗素脚边,虽然还没学会嘤嘤嘤,但也变得忠心护主,对着穆恩四人龇牙咧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