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5章 宣传和推广

国际影视公司的发行负责人却坚决反对:“我们必须全球同步上映,这样可以获取最大的宣传效果。全球媒体和观众同时关注,能够制造更大的话题热度,提升影片的整体影响力。如果分阶段上映,热度会分散,对影片的全球票房不利。”

“但亚洲市场有其独特性,我们需要时间来培育市场,引导观众的期待。同步上映可能会导致我们在亚洲市场的宣传不够深入,无法充分挖掘亚洲市场的潜力。” 张宇着急地解释道。

双方各执一词,会议室里弥漫着浓浓的火药味。每一个观点都像是坚固的壁垒,阻挡着双方达成共识的道路。

经过几轮艰难的谈判,双方都意识到这样僵持下去不是办法。于是,决定暂时休会,各自重新评估方案。

在 “梦工厂” 的内部会议上,林悦皱着眉头对团队成员说:“这次谈判比我们想象的要困难得多。但我们不能放弃,这部影片对我们拓展国际市场至关重要。我们要在保证自身利益的前提下,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市场部的小李提出:“我们可以在版权分配上适当做出一些让步,但收益划分要争取更有利的条件。比如,我们可以考虑以票房为基准,设置一个阶梯式的收益分配方案。”

律师也点头说道:“在发行策略上,我们可以考虑一个折中的办法。或许可以先在亚洲部分重点市场提前小规模上映,收集反馈,然后再全球同步上映。”

国际影视公司这边,也在进行着紧张的内部商讨。

大卫对团队成员说:“‘梦工厂’在亚洲市场的影响力我们不能忽视,但我们的全球战略也不能动摇。我们要想办法在利益分配上让他们接受我们的方案,同时在发行策略上找到一个平衡点。”

发行团队的一位成员建议:“我们可以在版权分配上稍微调整一下,但收益划分还是要坚持我们的底线。对于发行策略,是否可以和‘梦工厂’详细讨论一下他们先在亚洲上映的优势,如果真的有足够的说服力,我们再考虑调整。”

再次回到谈判桌前,双方的态度都有所缓和,但仍然谨慎。

林悦率先打破僵局:“我们重新考虑了一下版权分配问题,我们可以接受你们占 52%,我们占 48% 的方案,但在市场收益划分上,我们希望以票房为基准,设定一个阶梯式的方案。比如,票房在一定范围内,我们按某个比例分配;票房超过这个范围,比例相应调整。”

大卫思考了一下,回应道:“这个版权分配方案我们可以接受,但收益划分的阶梯式方案需要详细讨论。在发行策略上,你们说说先在亚洲上映的具体优势吧。”

张宇拿出一份详细的市场调研报告,说道:“亚洲市场特别是我们国内市场,对文化类影片的接受度非常高。我们有成熟的社交媒体和线下宣传渠道,可以针对亚洲观众的喜好进行精准推广。如果先在亚洲上映,我们可以通过举办首映礼、明星见面会等活动,制造话题热度,吸引更多观众走进电影院。而且亚洲观众的口碑传播速度非常快,这对后续全球上映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国际影视公司的发行负责人问道:“那你们预计在亚洲市场提前上映多久呢?这段时间内如何保证影片信息不会过度泄露,影响全球同步上映的效果?”

张宇回答:“我们计划提前两周在亚洲重点市场上映。在这期间,我们会严格控制宣传内容,只透露一些能引起观众兴趣但不涉及关键剧情的信息。同时,加强版权保护,防止影片盗版流出。”

经过深入的讨论和协商,双方在收益划分的阶梯式方案上逐渐达成共识。

“我们可以这样设定,票房在 5000 万美元以下,国际市场收益我们拿 60%,亚洲市场收益我们拿 55%;票房在 5000 万 - 1 亿美元之间,比例调整为 58% 和 53%;票房超过 1 亿美元,再进一步调整。” 国际影视公司的财务经理提出了一个新的方案。

“这个方案我们可以接受,但我们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票房统计的标准和审计方式。”“梦工厂” 的财务负责人回应道。

在发行策略上,双方也找到了一个折中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