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吧。”倒像是去母留子。
“来吧小朋友,爸爸妈妈走了,就剩你一个人了。”陈歌跟我的想法一样,我也是笑出了声。
陈歌将他翻了个面,那面庞上粘了许多野草,陈歌将它们悉数摘除。而那东西也没了动静。
我捏了捏他的胳膊,软绵绵的,跟灌了水一样。于是掰开他的嘴巴,拍着他的后背,从他的嘴里掉出来一截肠子。
陈歌抓起他的脚踝,将他垂直向下,从他嘴里陆陆续续地掉落了不少“装备”。
“应该都是他自己的器官。”陈歌看了一眼地上的器官说,“我之前只见过死而复生的东西,这种东西,还是第一次见。”
“不知道是用活人做的,还是死人做的。”
“应该是活人。”陈歌说,“他身上皮肤还算新鲜,要是死人的皮肤,就不会这么有弹性了。”
“在活人身上抽筋剔骨,使之变成一个皮囊,手艺不错,但也狠毒。”
“你之前的猜测应该是对的,有东西在操控他们。”
“先去壁炉那里看看,这东西别管了。”
“嗯。”
我们走到了大路上,天也快亮了,又要起雾了。我看了一眼手表,四点四十六。
雾很快将我们包围,我恍惚间听到一阵钢琴声,弹的曲子是那首《致爱丽丝》。琴声逐渐消失,我眼前一阵模糊,想喊陈歌的名字,却不知何时已经发不出任何声音。
一道刺眼的光芒闪过,再睁开眼,我的眼前早已变了模样。
好像是下午三四点的阳光,它正暖暖地照着青草地和水泥路。刚刚我们经过的草地上还开着一大片不知名的小花,这种感觉就像回到了昔日的法森西庄园一样。
是春天的气息。
是活着的气息。
我往前走,看到了一个坐在秋千上的女人。她面容精致,坐在缠绕着花藤的秋千上照着镜子,那镜子我很熟悉,是杰西娅的那面黄金镜子。
看来她就是杰西娅。
原来她原本的面容是这样的。高挺的鼻梁,深邃的眼眶,很符合我对欧洲女性的幻想。她身穿一条明黄色的裙子,仿佛已经融入了身后的春色里。
在这最佳的春色和草色里,她就是突兀的第三种绝色。
“这么
“留吧。”倒像是去母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