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四)

白日青夕 已苍 934 字 1个月前

这带着些许挑战的成功让我得到少许虚荣的慰藉,毕竟我那学校里,要么打架行,要么读书行,总得选一样吧。

再者,进入镇上的中心学校以前,家里人对我也没什么要求,告诉我能进个前十都算不错。

因而,取得好成绩后,回到家里,也能觉得自己面子十足。

不过,这样的尖端好成绩并未稳定多久,在初一下期时就受到了些许影响。

作为从小就很少见过世面的孩子,常听大人们说进网吧上网就是坏事,许多人也害怕被父母知道自己偷偷花钱打游戏。

所以,那时候,家庭贫困的我也并未接触网络游戏,一来不想让家人失望,二来我的零花钱也不够那么多能让我付网费。

但我始终抱着怀疑,我想试试上网是否真的有那种魔力,让父母三番五次拿棍子打了,但孩子依然要去。

而且,连个QQ号也没有的我,很多时候显得像个“土包子”,班上同学们听的歌,我没听过,QQ聊天,我也没聊过,平常八卦的明星绯闻,我更是完全不知,尽管后来明白,那许多都是些没多大意义的东西,可那时我也想通过自己,改变某些境遇。

于是,因为初一上期认识了从浙江回来的好友鑫哥,到了初一下期时,我被他说动,开始了上网时光。

现在,我的电脑上也下载着地下城,但几个月都不会点开一次,平时也只是偶尔打两盘英雄联盟。

不过那时年少无知的我,从来不曾见过那样的世界,一个自以为操纵在我手中的虚拟人物,能够做到我在现实中全然无法做到的事,并且带来某种快乐与自豪。

深陷其中以后,一有机会我就约着鑫哥一起往网吧里窜,没有钱就看着别人玩。